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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核工院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1、2号机组清污设备、钢闸门、海生物拦截网、机械化收放和清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清污设备、钢闸门、海生物拦截网、机械化收放装置和清理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国电投莱阳核能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山东莱阳,计划建造2台国和一号CAP1400机组。
2.2招标范围
本标的不划分标段。
招标范围如下表所示:
物项代码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规格 |
MY09 |
转刷网篦清污机 |
6台 |
详见规范书LYG-MY09-Z0-101Rev.0 |
钢闸门 |
6台 |
||
MY0M |
海生物拦截网 |
1套 |
详见规范书LYG-MY0M-Z0-001Rev.0 |
MY0N |
海生物拦截网机械收放和清理设备 |
1套 |
详见规范书LYG-MY0N-Z0-001Rev.0 |
3.投标人资格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1.3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4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3.1.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1.6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2专项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3.2.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是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投标人。
3.2.3不接受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国外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
3.2.4投标人持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基于ISO的等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仅供VIP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缴费升级。
联系人:温经理
手 机:*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wenzh@cnep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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