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锅炉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05
发布于
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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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锅炉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招标公告

1.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一步开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本项目的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1项目名称: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锅炉超低排放评估监测

1.2招标编号:YTDL-2026-WZ-01-裕中-021

1.3招标范围:按照《燃煤锅炉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5〕113号)要求,全面客观开展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清洁运输评估监测工作,编制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报告,组织郑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到现场核查,核查意见报省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卷。

1.4工期要求或合同期限:1年,合同开始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卷。

1.5工程地点:河南省新密市曲梁镇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现场

1.6评标方法:本项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7特别说明:报告评审会务费、专家费及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且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定范围必须包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后签订的国内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合同业绩。

2.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单投标文件须递交查询报告;

2.5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不能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技术支持方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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