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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河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长汀县政府投资市政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长汀县中坊健身运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2511-35*开通会员可解锁*-186303 。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项目业主:长汀县河田镇人民政府
二、 项目建设地点:长汀县河田镇中坊村
三、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利用原有场址和线路,建设健身广场、羽毛球场、室外健身设施场地,改造提升健身步道长1800米、停车场160平方米、公共厕所40平方米、绿化面积420平方米,人居环境整治提升5200平方米;购置健身器械等功能设备16台(套);配建附属公用工程设施。
四、 项目总投资估算及来源:项目投资估算333.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0.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88万元、预备费15.8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建设单位依法依规筹集,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五、 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六、 招标事项:根据有关规定,涉及政府采购事宜请按同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或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发包活动。
七、 节能审查: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切实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
八、社会稳定风险:同意项目所在地的基层综治信访维稳部门及评估主体长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明确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落实维稳应对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他事项: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新增用地和占用生态红线。请据此批复,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审批申请表若存在与本批复内容不一致,以本批复为准。
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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