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司含油固废物环保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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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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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司含油固废物处置服务采购方案 一、项目名称 广东公司含油故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要求,广东公司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滤芯(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1-49)、废油漆涂料(废物类别HW12,废物代码264-011-12)、含油废渣(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10-08)、膜片(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1-49)、废旧电池(废物类别HW31,废物代码900-052-31)、废机油(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14-08),含油废液(废物类别HW09,废物代码900-007-09)等含油废物别界定为危险废物。为依法、合规处置广东公司广州各基层单位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环保部门确认的、具备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广东公司2023至2025年处置危险废物量分别为6.79吨、8.061吨、8.23吨,2026年预计需处置危险废物量约为8-10吨。 三、询价范围 (1)响应人资质 1.必须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单位负责人(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价); 2.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业主(业主即华南蓝天航空油料(广东)有限公司); 3. 响应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具备国家认定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即提供具有收集、储存、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5. 响应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响应人需具备履行本项目所需的人员、技术能力、组织架构等; 7.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项目要求 本项目要求在合同签约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危险废物相关咨询服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到指定地点(即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横二路广州机场油库内、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油库路黄埔中转油库内)分别开展上下半年两次固废转移处置作业,超出合同约定转移量(10吨)部分另行计费。固废转移前需在广东省固体废物云申报系统进行固废转移申报,填写、接收转移联单,转移过程中需提供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的车辆进行运输,按国家合规、环保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四、限价 本项目询价文件最高控制价设置为:10万元。 五、采购方式 根据蓝天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和《广东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实施细则》,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含)、30万元(不含)以下的,原则上采用询价比选方式。根据项目特点,能符合本项目的承包商较多,本项目拟采用询比采购的方式确定项目承包商。 六、采购评审小组组成 按照公司《采购管理规定》,本项目的询价评审小组构成为3人,具体构成:广州机场油库1人、安全监督管理部1人、企划财务部1人。在评审前3天内,由以上各单位负责人提出本单位参与评审的候选人(不少于2人),抽签确定具体的评审小组成员。评分前由评审小组人员选定其中1名人员作为评分小组组长,组织完成评审工作。 七、采购评审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最低价评分法进行采购评审,即在响应采购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供应商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八、拟询价对象 在集团公司招采平台上以公告邀请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承包商参加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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