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佛仔顶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砂质高岭土矿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
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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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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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许可〔2026〕72号

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广东安兴绿色矿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佛仔顶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砂质高岭土矿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第31号)、《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基本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佛仔顶矿区,总投资约24.5亿元,预计*开通会员可解锁*投产。项目为新建露天矿山开采,矿区总面积2982.6亩,总服务年限30年(生产期27年),设计开采规模每年950万立方米(原矿实方量),其中建筑用花岗岩年均开采870万立方米、砂质高岭土年均开采80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露天采场、破碎加工区、临时排土场、供配电设施、供水设施、机修车间、办公生活区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规格碎石1049.72万立方米(松方)、机制砂419.11万立方米(松方)、水洗砂11.72万立方米、砂质高岭土112.80万吨、半风化块石58.80万立方米,副产为尾泥44.27万立方米、残坡积土19.62万立方米。  三、用能工艺。  矿山开采采用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开采工艺,正常采区采用深孔台阶爆破,数码电子雷管逐孔起爆,大块二次破碎采用液压破碎锤。矿石加工采用三段一闭路破碎筛分加立轴加棒磨联合制砂工艺。花岗岩加工主要工序为:原矿受矿仓、旋回破碎机(粗碎)、中间矿仓、中碎圆锥破碎机、一级筛分、立轴冲击式破碎机(整形)、二级筛分、三级筛分(湿法)、进入规格碎石成品/机制砂原料仓、立轴冲击破+棒磨机联合制砂、轮式洗砂机、直线筛脱水、水力旋流器细砂回收、机制砂成品。水洗砂加工采用一段闭路破碎筛分加螺旋洗砂工艺。  四、用能设备。  (一)主要设备。7台潜孔钻机(5台KQ-200型,功率264千瓦;2台KG910A型,功率180千瓦),7台6.5立方米液压挖掘机(功率500千瓦、1级能效),3台2.1立方米液压挖掘机(功率327千瓦),3台带液压锤挖掘机(功率270千瓦),35辆矿用电动自卸汽车(25台额定载重75吨,功率48千瓦;6台额定载重30吨,功率30千瓦;4台额定载重10吨,功率15千瓦;均为1级能效),4台装载机(功率162千瓦),2台旋回破碎机(功率560千瓦),2台重型板喂机(功率132千瓦、1级能效),14台圆锥破碎机(6台功率315千瓦、1级能效;8台功率630千瓦),7台立轴冲击式破碎机(功率400千瓦),4台棒磨机(功率1230千瓦),36台皮带喂料机(功率30千瓦、1级能效),6台板框压泥系统(功率179千瓦),以及洗砂机、振动筛、起重机等设备。  (二)辅助设备。2台110千伏油浸式主变压器(容量25000千伏安,空载损耗13千瓦、负载损耗92千瓦),21台干式变压器(1台315千伏安、1台630千伏安、6台2000千伏安、6台2500千伏安、1台3150千伏安、2台4000千伏安、4台5000千伏安),17台螺杆空压机(11台功率160千瓦、排气压力0.7~1.25兆帕;6台功率280千瓦、排气压力1.0兆帕),3台生产给水泵(2台功率132千瓦、1台55千瓦),4台洗砂机给水泵(功率160千瓦),3台脱水筛给水泵(功率160千瓦),以及空调、风机、照明灯具和环保处理设施等辅助设备。  五、计量器具。  对电、柴油、液化石油气、水配备能源计量器具。项目外购能源进入厂区时进行一级计量,各车间设置二级计量,电、水实现三级计量。  六、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主要指标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21959.94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4782.37万千瓦时、柴油消耗量不高于2573.26吨、液化石油气消耗量不高于25.03吨。项目矿山开采系统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3.13吨标准煤/万吨,规格碎石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6.54吨标准煤/万吨,机制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5.24吨标准煤/万吨,水洗砂综合产品能耗不高于6.88吨标准煤/万吨。  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71921.68吨,其中直接碳排放量不高于8336.81吨,间接碳排放量不高于63584.87吨。项目单位开采量碳排放量不高于23.02吨二氧化碳/万立方米,机制砂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不高于18.83吨二氧化碳/万吨,规格碎石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不高于23.50吨二氧化碳/万吨,水洗砂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不高于24.74吨二氧化碳/万吨;单位增加值碳排放量不高于1.672吨二氧化碳/万元。  七、项目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降碳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一)工艺节能降碳  1.采剥工艺采用自上而下分水平台阶开采,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减少车辆空驶和等待时间,降低柴油消耗。  2.爆破工艺采用数码电子雷管逐孔起爆技术,合理优化孔网参数,降低大块率,减少二次破碎能耗。  3.粗碎采用旋回破碎机替代颚式破碎机,利用其可挤满给料、无需单独配置给料设备的特点,降低单位产品电耗;中细碎采用液压圆锥破碎机,利用层压破碎原理提高破碎效率,降低能耗。  4.机制砂采用半干法生产工艺(立轴冲击破与棒磨机联合制砂),减少洗砂用水量及后续水处理能耗。  5.建设智慧矿山管控平台,实现开采、运输、破碎、仓储等用能系统的调度,实现节能运行。  (二)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节能降碳  1.项目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满足相关标准二级能效以上要求。  2.选用低损耗节能型电力变压器,合理选配装机容量,使之在经济负荷率范围内运行;在生产区域、生产车间负荷中心设置供配电点,以就近供电;集中进行无功补偿,使功率因数在0.92以上。  3.电气照明选择合理的照度标准,严格控制照明功率密度值;选用高效LED节能灯具,道路照明采用太阳能LED路灯,充分利用自然光和太阳能光源。  (三)建筑节能降碳。  1.合理设计建筑结构和朝向,建筑布置尽量南北向,主体生产厂房东、西面外墙尽量少开窗,以减少日照对建筑影响,降低夏季冷源消耗。  2.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外墙面积与所包围建筑体积的比值,在满足采光和通风要求的条件下,合理确定门窗面积。  (四)能源计量和管理。  1.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25)等规范,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2.配备的电表、新水等介质的计量器具,精度要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要求。  3.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和碳排放情况报告。  (五)其他要求。  1.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认真执行国家、省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并综合采取碳排放配额交易、项目碳排放等量替代等措施减少项目碳排放。  2.项目应优先选用能效碳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碳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3.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对企业能耗、碳排放进行实时记录、监测和分析。  八、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工艺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品种及其他方面较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九、请广东安兴绿色矿业有限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加强管理,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局按规定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广东安兴绿色矿业有限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我局和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留存。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请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工作,加强用能与碳排放预算精细化管理,为云浮市后续新增项目建设腾出能耗与碳排放空间。  十二、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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