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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国道233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国道233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补助和地方自筹。采购人为国道233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采购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总体呈北南走向,起点位于经棚镇北侧国道303线K1039+244处,与G303线T型交叉,起点桩号K0+000,途经经棚、上排头营子、下排头营子、吴家营子、富盛永、山湾子、广兴源、大兴永、敖包底、新房子、马架子、部落,终点止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与承德市围场县交界的芝瑞镇偏坡道沟南侧蒙冀界,顺接国道233线河北段,终点桩号为K93+835,路线全长93.746公里;全线新建大桥2座,利用大桥1座,新建中桥6座,新建小桥20座,新建涵洞172道,新建分离式立交1座,完全利用分离式立交1座。K0+000-K9+188.4段采用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与路基同宽;K9+200-K93+835段采用二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5米,大、中桥桥梁宽度12米,小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梁设计荷载: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均满足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2.2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项目成功通过水保专项验收之日止。
2.3 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
| 标段编号 |
工作内容 |
采购范围 |
| JHSB |
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 |
水土保持监理: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行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并对水土保持设施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提出质量评定意见;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项目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包括水土保持设计文件、施工期间和项目竣工水土保持文件);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施工期间由于与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不符而发生变更或完善水土保持监理及后续设计所必须完成的相关工作;根据现行相关规定,需报审批部门备案的其它所有与水土保持监理相关的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告资料。 水土保持监测:项目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水土呆持监测总结报告》;项目水土保持文件咨询(包括水土保持设计文件、施工期间和项目竣工水土保持文件);施工期间由于与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不符而发生变更或完善水土保持监测及后续设计所必须完成的相关工作;根据现行相关规定,需报审批部门备案的其它所有与水土保持监测相关的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告资料。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及应各级水、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的报告书,组织报告评审(如需要);(2)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工程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承担竣工验收过程中与水土保持相关的费用;(3)施工期间由于与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不符而发生变更或完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后续设计(含并不限于变更后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及所必须完成的相关工作;(4)根据现行相关规定,需报审批部门备案的其它所有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相关的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告资料。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①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③近5年内(2020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服务或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工作。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不得超过2家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共同授权委托人应遵从联合体牵头人工作安排和指令,对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向招标人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2日8时30分至2025年9月16日18时00分(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将填写完毕的《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下载附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如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等资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48314368@qq.com即可(开标时提交发送至邮箱资料的原件)。未在指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确认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后果自负。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其他事宜
5.1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1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9时00分。
5.2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点:金帝大厦B座5区三楼301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金帝大厦B座5区三楼电梯正对面办公室)。
5.3 开标时间:2025年9月19日9时00分。
5.4 开标地点:金帝大厦B座5区三楼301室(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金帝大厦B座5区三楼电梯正对面办公室)。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办法详见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克什克腾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解放路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编:025350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道233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解放路中段
邮政编码:025250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 系 人:赵先生
采购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综合楼10楼1002室
邮 编:010051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 系 人:赵晓研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