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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甬江防洪治理项目(北仑区段)选址综合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北仑区海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此项目为非依法必招。
2.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
一 |
浙江甬江防洪治理项目(北仑区段) 选址综合论证报告编制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 |
60个工作日 |
80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3日9:00至2025年11月17日23:59时止 (北京时间) 。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投标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保证金的递交
5.1 金额:提交人民币 1.5万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 (或电汇) 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 (或转入) 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7.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7.3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北仑分平台(宁波市北仑区岷山路 1388 号凤凰金融中心B栋2层)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7.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海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宝山路63号凤凰国际广场1幢1119室
联系人:查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诚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灵江路378号仑江大厦22F
联系人:李淑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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