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大道快速路一期工程(环城南路东延-韩天线)招标代理、清单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23
发布于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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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福海大道快速路一期工程(环城南路东延-韩天线),招标人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按两个标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位于鄞州区五乡镇、东吴镇、东钱湖镇;

其中,I标段为:丰河江以北(K0+828)至双峰山隧道峒口西幅前4跨(K5+272)/东幅前4跨(EK5+315);Ⅱ标段为:双峰山隧道峒口西幅前4跨(K5+272)/东幅前4跨(EK5+315)至韩天线交叉口(西幅K8+350)(东幅EK8+375)。

2.2项目总投资:工程总投资约37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8亿元,I标段:16亿元;Ⅱ标段:12亿元。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两个标段按两个标包的形式进行招标,具体如下:

标包1:本工程全线的招标代理服务(勘察设计除外)及II标段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

标包2:本工程I标段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

2.4服务期限:

标包1:招标代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完成、资料移交招标人且工程项目审计终结之日止;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资料移交招标人且工程项目审计终结之日止;

标包2: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自合同签之日起,至资料移交招标人且工程项目审计终结之日止。

2.5标包划分:2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包1:

3.1投标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建安工程费达到本项目最小标段建安费的60%(即7.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类(不含轨道交通)项目的施工招标代理和工程量清单编制业绩(招标代理和工程量清单编制业绩可为不同项目),且能满足本项目所需的其他服务(投标人的业绩证明资料提供要求同资信标)。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2)投标人拟派的清单编制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清单编制项目负责人和拟派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包2:

3.1投标人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建安工程费达到本项目最小标段建安费的60%(即7.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类(不含轨道交通)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业绩,且能满足本项目所需的其他服务(投标人的业绩证明资料提供要求同资信标)。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清单编制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对各标段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近三年( 2023 年 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9:00至 2026 年4月29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平台使用费。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5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6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金额:分标包缴纳,每个标包分别10000元整。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6.4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8.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

联 系 人:欧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 系 人:孔佳钰、龚紫瑜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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