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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BCDL-2025-004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滩浦河两侧绿化带(长兴路-北环西路)及附属桥梁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
2、招标范围: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工程监理。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建设管理服务:项目报批报建管理(建设手续代办)、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服务、合同及台帐管理、现场管理服务、档案管理、验收移交、资料整理、协助财务工作、项目送审、配合工程结算审计、协助财务决算审计等。
(2)工程监理: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
3、采购预算(控制价):50.1863万元
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财务决算审计完成。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4.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良好商业信誉。
4.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4.4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4.5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8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投标时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采用承诺制,无需提供具体人员信息)。
4.9近三年内在招投标等活动中没有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列入各项记录名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4.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5.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系统使用费100元。
5.3温馨提示:1.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2.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制作的,其响应无效。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采购系统(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6.4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6.5 如初次投标,详见操作手册(https://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165)或致电技术支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
7.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7.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 (或电汇) 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九、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业务咨询
招 标 人: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677号、685号、687号3幢8-3
联 系 人:梅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诚(宁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开元路118号1幢1屋A155室
联 系 人:孙佳琪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