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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火电协同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对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火电协同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予以公布,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火电协同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
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漯上路东段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项目概况:项目依托现有2×330MW燃煤机组及配套设施,采用燃烧掺配技术,将漯河市污泥处理厂干化污泥与燃煤按比例送入锅炉协同燃烧,不新增占地、不改变机组规模,实现污泥无害化、减量化与资源化利用。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邢浩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漯上路东段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lhhp@vip.163.com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建业壹号中心6楼603室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是否认可;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登录上述网址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参与到“漯河漯开水务有限公司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及配套供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活动中。公示期间,公众有任何意见、问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并请注明填写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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