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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方大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轧钢厂
轧辊零库存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SC 2026-NB 006
云南方大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要求、招标数量、计划招标时间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轧钢厂轧辊零库存。
(二)技术要求:详见《云南方大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轧钢厂轧辊零库存技术协议》(以下简称“技术协议”)
(三)招标数量或范围:详见技术协议。
(四)计划招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招标邀请函为准。
(五)报名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中标后合同签订完成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15天内。
二、资质要求
(一)对投标单位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营业执照进行初步审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注册时间5年以上(*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成立),提供相关业绩合同2—3份。
(二)必须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中标单位须对价格做出相应调整,并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四)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质材料(彩印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最新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需载明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不需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参标人(被授权人)需带好身份证原件。
3.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材料。
4.质量保证措施、违约责任、售后服务、商务承诺等。
5.投标人开票信息。
6.企业介绍、投标联系人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公司座机号码。
(二)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三)提交方式:书面、电子邮箱(邮箱地址:*开通会员可解锁*
@163.com).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接到招标邀请函(说明书)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说明书)要求的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100000元、招标服务费500元。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不计息)。
五、招标单位信息
(一)单位名称:云南方大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市金山镇环城东路。
(三)联系人:汪工*开通会员可解锁*;何工*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审监法务部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云南方大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云南方大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
轧钢厂轧辊零库存技术协议
甲方:云南方大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概况
轧辊作为轧钢厂关键主要消耗备件之一,其质量的优劣、质量的稳定可靠性及供货的及时性对产品质量造成直接影响,为确保生产所需,制定轧辊零库存技术协议。
二、现场条件
轧钢厂双高棒生产线使用650轧辊6个道次;使用450轧机6个道次;使用350轧辊6个道次,高线生产线粗轧和中轧机共14架次。现场工况复杂,高温、粉尘、水淋等。轧辊冷却水压:0.4~0.8MPa 冷却水温:≤35℃ 。生产Ф12~Ф40规格,牌号HRB400E、HRB500E。
三、 协议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轧辊规格型号及图纸进行制作加工,保证甲方正常的同时并按最低库存量供货到甲方现场,供货清单如下:
(一) 双高棒:
(二)高线:
四、协议要求
(一)技术要求约定
1.产品要求:
(1)乙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并承担运输费用。
(2)乙方提供的轧辊型号、尺寸与甲方所需的型号及提供的图纸一致(图纸标注材质不作为硬性要求,以轧辊孔槽过钢量要求为准),并保证轧辊为乙方本厂生产。
(3)轧辊单槽过钢量必须满足甲方要求。
(4)所提供轧辊材质能满足甲方轧辊加工设备及刀具要求。
2.轧辊单槽过钢量要求:
(1)双高棒粗、中轧轧辊单槽过钢量(正常轧制)
(2)双高棒预精轧和精轧各规格普通轧辊单槽过钢量(正常轧制)
(2)双高棒预精轧和精轧各规格高速钢轧辊单槽过钢量(正常轧制)
(3)高线粗中轧轧辊单槽过钢量(正常轧制)
3.最低库存量约定:
(1)双高棒各规格最低库存量:
(2)高线各规格最低库存量:
4.结算方式约定:以公司物流储运中心出具的轧辊使用凭证作为设备材料公司结算依据。
5.存货地点及存货要求约定:
(1)存货地点:云南方大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物流储运中心库房或轧钢厂现场库房。
(2)备用轧辊存货量需满足甲方正常生产要求,不得低于最低库存量约定。
6.补库周期约定:乙方在收到甲方补库通知后,需在2个月内补足最低库存,在补库存期间不得对生产造成影响。
五、引用标准
《铸铁轧辊》GB/T1504-2008国家标准。
六、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约定
(一)轧辊的包装物不回收且易处理,处理后需对人体、环境无污染。
(二)乙方人员到甲方现场必须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如发生安全事故,安全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七、验收约定
(一)轧辊到达甲方时,乙方需出具轧辊合格证及相应的材质检验报告。在使用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任意批次,任意使用轮次的轧辊进行取样检验(甲方出具检验结果,若乙方不认可时找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二)轧辊到达堆放场地后,甲方负责对轧辊外观质量(包含工艺尺寸、硬度)进行验收,且验收结论以轧辊到甲方时的验收结论为准。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及时反馈轧辊现场实际库存及使用情况,乙方确保及时补充相应的备件数量,以确保甲方生产所需。
2.甲方配合乙方了解相关轧辊使用信息情况。
(二)乙方:
1.乙方按双方确定的轧辊正常生产所需的存货型号和存货数量,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
2.合作期内存在以下任何一条问题时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所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所供产品质量不能满足约定质量要求时。
(2)供货不及时,不能满足生产所需时。
(3)在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情况下,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义务时。
3.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所采用的标准、规范、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最新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
4.轧辊技术出现新的突破时,乙方需第一时间向甲方推荐引用。
5.乙方需确保最低库存量,当甲方轧制工艺改变,对轧辊有所改进或数量增加时,乙方需无条件积极配合且不受最低库存量约束。
6、乙方变更材质、硬度时必须与甲方沟通后执行,避免造成甲方加工问题。
九、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约定
(一)乙方应主动掌握轧辊的库存情况,及时补充库存量。
(二)存在质量问题的不合格产品应在24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
(三)乙方每年不低于二次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甲方有需求时不在约定内。
十、质保条款
(一)轧辊平均单槽过钢量(正常使用情况下,即在更换、使用中非人为操作损坏)必须满足甲方要求,若平均单槽过钢量达不到技术协议要求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平均单槽过钢量≥70%,轧辊价格按合同价格比例计算扣减。
2.平均单槽过钢量<70%,轧辊不予结算。
3.乙方在收到甲方补库通知后在2个月内补齐最低库存量,否则考核供货单位1000元/支轧辊。
(二)平均单槽过钢量以分厂统计上报数据为准。
(三)因轧辊质量问题引起断辊等事故造成的停产,考核乙方2000~30000元/次,或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10%考核乙方。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补库通知后,2个月内未补足库存,视情节严重情况考核乙方1000~5000元/次。
(五)因乙方供货不足或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影响甲方正常生产受阻时,甲方有权采取其他措施保障生产,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处以每次5000元处罚。
(六)质量异议:出现以下任何一条质量问题将视为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1.与甲方提供图纸尺寸及工艺要求不符。
2.存在明显质量缺陷的。
3.所提供轧辊材质不能满足甲方轧辊加工设备及刀具要求。
十一、其它未尽事项约定
(一)“零库存”即乙方在备件仓库库存维持甲方生产所需的轧辊备件数量,仓储场地及仓储管理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管理。
(二)“库存量”是指维持生产正常运行所需的轧辊库存量,不得小于协议规定的最小库存量。
(三)如甲方或乙方因其它原因要解除该协议,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四)合同解除后,在甲方仓库未使用的轧辊由乙方自行处理。
(五)本协议作为商务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云南方大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
轧钢厂(签字盖章):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轧钢厂轧辊零库存附件清单:
承诺书
公司:
我司自愿参与贵司 项目的投标,现承诺如下:
一、我司将严格遵守招标现场纪律,保证在招标现场外不探讨、不议论招标项目的有关问题,不发表对招标单位不利的话题。
二、我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投(议)标,理解并接受贵公司的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规定。
三、我司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持有,不存在失效、虚假的情况。
四、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投标中不围标、不串标、不泄标,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人参与公平竞争。
五、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之内不撤销投标,中标后在贵司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承诺单位(公章):
2026年XX月XX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身份证号: )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XX年XX月XX日
授权委托书
公司: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与贵公司(项目名称)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签订合同、领取合同款、收货、退换货、质量异议处理等事项,并签署全部的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同时往来文件通过该邮箱(邮箱号: )接收、发送。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变更、撤销本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贵司之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章或签字): 。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
职务: ,职务: 。(不能填法人)
电话: ,电话: 。
单位名称:(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签署时间:
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正面 公章 反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正面 公章 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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