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潮汕机场1号道口防冲撞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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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20
发布于
广东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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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潮汕机场1号道口防冲撞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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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潮汕机场1号道口防冲撞项目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采购方)委托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现就揭阳潮汕机场1号道口防冲撞项目,邀请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供应商须在参与项目前,前往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网址:wz.gdairport.com)进行注册(建议使用“傲游(www.maxthon.cn)”、“QQ(http://browser.qq.com/)”浏览器。注册时须在系统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一体化系统门户“供应商管理”中“帮助中心”的平台注册指引。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揭阳潮汕机场1号道口防冲撞项目

2.项目地点:揭阳潮汕机场公司一号道口

3.项目内容:根据《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MH/T 7003-2017内有关车辆阻挡装置要求,对揭阳潮汕机场公司一号道口防冲撞设备进行更换改造,符合以下要求:a)机场日常运行道口应设置防冲撞设施,有效反应时间应不大于5s,水平方向的抗冲击能力应不小于60t。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拆除老的防冲撞设施,按照采购人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存放;

2)按施工要求使用机械切割破除、机械挖坑、地面开槽、铺设相关供电和控制线缆,对地面进行恢复处理,并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施工时需充分考虑现场施工环境和条件;

3)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相关验收质量标准;

4)项目验收完成后提供2年质保服务,定期上门维护保养。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元人民币(含税)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32211.09元(该金额为固定报价,不参与竞争性报价)。

1)供应商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所有税费。

2)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

3)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工期:项目计划工期 35个日历天,开工日期由建设单位批准开工之日起计算。

7.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120天内。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报价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响应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供应商出具未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后:

2.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报价供应商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无重大事故及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响应;

5.报价供应商*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未因招标(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在本地响应资格的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日,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已经期满的除外);

6.报价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函):

6.1与采购方、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6.2 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6.3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6.4在最近三年内,报价供应商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响应资格。

6.5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7.报价供应商应对采购方以下“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提供承诺函):

7.1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7.1.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7.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7.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7.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报价供应商利益;

7.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7.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7.1.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价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7.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报价供应商;

7.1.9发生向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7.1.10参与采购方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报价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7.2成交报价供应商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7.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采购方或关联公司不利;

7.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7.2.3因成交报价供应商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7.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7.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7.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方或关联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7.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7.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7.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7.2.10存在向采购方或关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9.成功购买采购文件的报价供应商。

10.项目完成期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11.报价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12.按采购文件全部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函、证明资料。

13.报价供应商须为所投主要设备(防撞墙、液压机、智能控制箱)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的则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三个设备均须提供授权,每个设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

三、参与项目及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采购公告开始发布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者请按以下程序办理采购文件获取手续:

2、参与网上购标/投标的潜在单位在领购采购文件前,请前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交易平台2.0(http://gmeetc.gdebidding.com/ebidding/#/login)进行注册及登录,操作步骤详见http://gmeetc.gdebidding.com/gmeetc/help-center。供应商在网上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购买方式:网上购买,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发售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标书售后不退。

注: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报价将被拒绝。

3、线上领购流程:

①登录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③购标订单完成后,报价供应商可登录【交易平台2.0】,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

四、报价文件的提交形式、地址和截止时间

1.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以现场递交或邮寄两种方式递交项目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9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粤东分公司开标室,收件人:谢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250930分前。(邮寄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以收件人本人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存放快递代收点)。

3.递交报价文件应采用信封或外包装密封,全部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报名项目名称、“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授权代表签名。所有报价文件为2正3副,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要求如下:

收件人: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地址:

及“北京时间 时前不得启封”字样。

信封内应附报价文件完整电子文档(U盘)(不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报价文件,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报价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采购方不接受以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6.供应商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如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标记,采购方对报价文件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7.开标时间:同上报价截止时间。

8.开标地点: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ycy.com/)、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wz.gdairport.com)和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www. gdebidding.com)等平台上发布。如有不一致以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www. gdebidding.com)为准。

六、相关声明

1.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项目的供应商至少应达到三家以上,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将重新发布采购信息,组织第二次采购。

2.如果第二次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仍不足三家或没有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的,采购方可按本单位相关规定推进工作或终止项目。

七、采购方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工、林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5楼/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天山路17号天山大厦902

电子邮箱:2576914908@qq.com

(2)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登岗镇

联系人:赖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采购方采购人员廉洁行为举报电话

采购方纪检监察机构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本项目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自管非招标类采购项目,其适用的采购规定为企业内部相关规定。

十一、被纳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具体名单详见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供应商管理”(不予合作单位名单)。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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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已开通在线电子保函申请服务,详情请点击: 电子保函申请指南、 履约保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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