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嘉绍高速海宁枢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路基、路面、桥涵工程劳务分包公开招标(项目名称)路基、路面、桥涵工程(包件名称)公路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04
发布于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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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嘉绍高速海宁枢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路基、路面、桥涵工程劳务分包公开招标(项目名称)路基、路面、桥涵工程(包件名称)公路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2*开通会员可解锁*696(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嘉绍高速海宁枢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公路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

建设规模:

嘉绍高速海宁枢纽杭向出口(A 匝道)、嘉向出口(B 匝道)提升改造工程 主要内容为杭向出口、嘉向出口两处主线现状单车道减速车道改造为双车道减速车道,将 A、B 匝道Ⅰ、Ⅱ级出口间改造为带有紧急停车道的单向双车道 III 型匝道,将原出口调整为设置辅助车道的双车道减速车道形 ,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安及沿线主要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责任。其中杭向出口(A 匝道)主线改造长度 620.4m,匝道 改造长度 145.5m;嘉向出口(B匝道)主线改造长度 620.4m,匝道改造长度 235.2m。双向改造 总长度 1621.5m。 本工程涉及 60m 桥梁拼宽 1 座(祥艺浜桥),箱涵拼宽 5 座。交安及配套工程主要有护栏 1748m,标志牌 22 块,标线 5730 ㎡,路灯 44 盏,门架及情报板迁移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杭浦高速侧K53+825.855-K54+450、AK0+299.946-AK0+384.454;嘉绍高速侧K28+818.614-K28+440、BK0+229.834-BK0+535路基、路面、桥涵工程劳务分包工程施工招标 。

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包件(路基、路面、桥涵工程)招标评出2家中标候选人。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3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嘉绍高速海宁枢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长啸村东北50米(新长路西)

联 系 人:付利强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420614286@qq.com

网 址:https://scp.iccec.cn

2025年 11月04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相应工程的施工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所有资质证书必须有按相关要求通过年审的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经过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投标方代理人必须提供投标材料证明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的合法性,并同时确认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的相关事宜,由投标人单位承担因该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相关活动所引发的一切后果。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2)最近三个年度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个年度至少有二年盈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1)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成功的独立完成过至少2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400万元以上的路基、路面、桥涵工程劳务分包。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工程项目施

工中能较好的履行合同并信誉良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近三年(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未出现恶意

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投诉、群体上访并被行政处罚的情况;

(3)投标人为未曾被列入我集团(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

一公局集团投标黑名单的企业;且必须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基础信息库内,且信用评价 C 级及以上的单位;

(4)除上述要求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已被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②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④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招标人认定会对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⑤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

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

负责过 2个以上项目,具备相关施工经验

技术负责人

1

负责过 2个以上项目,具备相关施工经验

专职安全员

1

具有安全员资格证

电焊工

3

应持有相应电焊工作业证书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沥青摊铺机

HD13VT

1

轮胎压路机

25t

1

双钢轮压路机

20t

2

钢轮压路机

1.5t

1

洒水车

/

1

沥青撒布车

/

1

清扫车

/

1

挖机

130

2

挖机

200

2

吊车

25t

1

回旋钻机

GPS-10工程钻机

1

泡沫混凝土成套生产设备

(GX-60A)、(MNT-90)

1

自卸车

/

10

合计

25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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