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一都镇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一都村等4个村道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0-28
发布于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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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一都镇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一都村等4个村道改造)项目(施工) 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融发改审批[2025]453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清市一都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专项债及业主自筹 , 招标人为 福清市一都镇人民政府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福清市一都镇一都村、善山村、东山村及后溪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对一都村、善山村、东山村及后溪村等23条道路进行拓宽及土路硬化等。路线总长为10.682千米,宽为3米~8米,(其中一都村东湖山至弯弯底长84.55米宽为3米~6米;东湖山尾长470米,宽为3米~6米;敬老院至尤山田长787.8米,宽为3米~6.25米;娃娃鱼后山至方长安山长294.23米,宽为3米~7.5米;利坑后灶至大密道路长471.36米,宽为3米~7米;后灶至水龙坑道路长1740.17米,宽为3米~4.5米;赤山南山田至南山尾长390.65米,宽为3米~7.5米;山崩至香炉山长119.16米,宽为3米~8米。善山村礼南岭坑至林岳批杷园长590.71米,宽为3米~6米;礼南岭坑至郑永清枇杷园长554.29米,宽为3米~5米;顶山顶自然村长720.89米,宽为3米~8米;后满山尾停车场至坑头底长477.48米,宽为3米~6.6米;后满至底斜长509.52米,宽为3米~5米;彩虹步道古树公园至丹凤洋旧厝长262.55米,宽为3米~8.2米。东山村坑长498.09米,宽为3米~8.2米;遮雁路长562.03米,宽为3米~4.5米;遮雁二路长335.90米,宽为3米~4.5米;旧寨长505.33,宽为3米;旧寨后山长209.43米,宽为3米;洋尾岩长153.39米,宽为3米;湖仔口长 271.37米,宽为3米。后溪村岭寺燕尾长 397.31 米,宽为3米~7.5米;岭寺溪底长 275.68 米,宽为3米~7.5米),新增圆管涵2道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对一都村等4个村道改造。招标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0000 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或④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电子担保保函形式;或⑥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清市一都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建省福清市一都镇一都村新街111号 ,邮编: 350300

电子邮箱: /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

联系人: 谢文财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fjxzyzb@126.com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

联系人: 吴莹莹、谢凯、潘婧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 0591—851582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 0591—8515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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