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发布漳州市芗城区联十四线道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路灯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竞谈
发布时间:
2025-11-03
发布于
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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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联十四线道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

路灯工程专业分包

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T2*开通会员可解锁*220(试))

本采购项目漳州市芗城区联十四线道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路灯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谈判。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漳州市芗城区联十四线道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路灯工程 。

1.2 采购编号:GT2*开通会员可解锁*220(试) 。

1.3 采购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1.4 采购项目概况:漳州市芗城区联十四线道路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项目包括联十四线原绿化带局部改造、雨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路缘带及其他工程等,具体实施的工程内容以经审批的施工图为准。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市政路灯工程等与之相关的一切工作(含完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包件划分: 1个 。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4 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

2.5 质量目标:合格及以上

2.6 安全目标:零事故、零伤亡。

2.7 采购人提供的材料:混凝土、钢筋,其余所有材料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并承担。

2.8 采购人提供的船、机: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施工机械、设备均由投标单位自备,相应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综合报价中。

2.9 本次采购临设、水、电情况:

(1)生产及生活临时设施:生活及生产设施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2)生产及生活用水、电:生活用水用电、生产用水用电皆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

2.10 其他:

1、市政路灯工程等与之相关的一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在竣工验收移交前,投标方应对路灯设备进行全面的性能测试或调试,所采购的路灯设备必须保证处于零故障状态;若发现路灯存在故障问题,均由投标方自行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与责任,直至路灯工程顺利移交给管养单位为止;

3、关于太阳能路灯:太阳能路灯的相关尺寸和参数需按严格照设计要求执行,若有不一致的(不限于太阳能板尺寸、灯泡),厂家应对灯杆受力进行重新验算并提供计算书或相关证明,证明该产品能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能满足抗12级台风的要求、质保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如因投标方所购买的路灯设备无法满足图纸及设计要求,导致招标方被相关财审或审计单位核减费用的,该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有权直接从结算中扣减该费用。

4、投标单位需派专人负责测量放样、试验检测及各类内业资料的编辑、报送、整理、归档等方面工作。

5、本招标工程涉及到的试验检验检测费由中标方自行承担,检测单位统一由招标方进行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试验检测,相关产生的试验检测费按实从中标方工程款结算中相应扣除。

6、本工程质量目标合格。投标单位应为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建立较完善的质保系统和质检体系,在招标单位的指导和监督下全面开展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施工按招标单位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如需变更,需经招标单位同意,服从招标单位的施工安排和质量管理。工程验收未能达到合格,投标单位除按本招标工程结算总价5 %支付违约金外,并返工至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返工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包含因返工造成的工期损失费用)。

7、具体最新设计要求详见附件4:关于联十四线道路照明工程优化设计技术方案。

3. 分包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采购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设施或机具、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分包商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 各分包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个包件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每个分包商允许中1个标。

3.6 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分包商,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sra.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 年 / 月 / 日 / 时至 / 年 / 月 / 日 /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以网上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为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以网上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为准),分包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响应文件。

5.2 分包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 开启方式:

(1)分包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参加包件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操作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管理员下达解密指令后,分包商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

因分包商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分包商放弃参与采购活动,由分包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采购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启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启时间。

(3)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响应文件开启人唱标后,分包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查看开启记录表。分包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过程中在线提出,响应文件开启管理员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采购相关事宜

采购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谈判采购预备会。

6.1 工程现场踏勘

6.1.1踏勘现场时间:

☑不召开,各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分包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自行前往施工现场(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进行踏勘,并可就本采购文件中的疑问,要求采购人进行答疑(或电话答疑);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6.1.2各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分包商应认真勘察施工现场,熟悉施工区域内的人文、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施工场地征地拆迁,临时使用的空间及周边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响应文件报价的因素,所有因素均应包含于报价中,一经成交不能以不完全了解为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成交分包商负责。

6.2 谈判采购预备会时间:

☑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 评审办法

本包件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89号三航大厦(801)室

联 系 人:谢涛(项目部商务部)

电 话:谢涛*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https://scp.iccec.cn/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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