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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招标:厦门市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卷烟烟气逐口稀释率测量设备-竞争谈判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卷烟烟气逐口稀释率测量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48.23(不含税,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卷烟烟气逐口稀释率测量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卷烟烟气逐口稀释率测量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谈判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扫描件。
2、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若谈判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谈判供应商还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谈判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谈判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4、谈判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供其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截图或打印件。谈判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无须提供。
5、谈判供应商应可开具增值税发票(谈判供应商须提供一份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谈判供应商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6、至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谈判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烟草行业其他单位列入“烟草行业/行业直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7、至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谈判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因行贿被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8、至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谈判供应商未被采购人或实际采购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9、至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采购人或实际采购人发现谈判供应商存在向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干部职工行贿的行为,因司法程序尚在进行等原因而暂未被列入福建卷烟工业系统供应商黑名单的,谈判小组有权否决其谈判报价。谈判供应商下列主体的行贿行为,视同谈判供应商存在行贿行为:
①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
②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执行相关业务的其他人员。
(针对上述3.6-3.9条款,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四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无行贿行为说明”及“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最终结合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
10、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
获取方式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费用:“50元/标包或元/项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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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邮箱:yinsus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