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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招标:辽宁省海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分拣粉碎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分拣粉碎设备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0万元,招标人为海城新韵再生资源加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分拣粉碎设备(1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分拣粉碎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分拣粉碎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获取方式:1、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将领取文件所需的资料扫描后发送到代理公司邮箱,资料合格后,缴纳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鞍山市
七、其他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分拣粉碎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0万元
最高限价:170万元
采购需求:分拣粉碎设备(一套)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信息来源于各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企业或个人自行发布,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删除
投诉邮箱:yinsus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