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市海河医院2025年医用耗材采购项目(2)第二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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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08
发布于
天津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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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招标公告天津市海河医院2025年医用耗材采购项目(2)第二批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海河医院2025年医用耗材采购项目(2)第二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无预算,招标人为天津市海河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6包:第1包:天津市海河医院2025年医用耗材采购项目(2)第二批(1),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包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第2包:天津市海河医院2025年医用耗材采购项目(2)第二批(2),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包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第3包:天津市海河医院2025年医用耗材采购项目(2)第二批(3),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包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第4包:天津市海河医院2025年医用耗材采购项目(2)第二批(4),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包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第5包:天津市海河医院2025年医用耗材采购项目(2)第二批(5),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第6包:天津市海河医院2025年医用耗材采购项目(2)第二批(6),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海河医院2025年医用耗材采购项目(2)第二批(1);(002)天津市海河医院2025年医用耗材采购项目(2)第二批(2);

(003)天津市海河医院2025年医用耗材采购项目(2)第二批(3);

(004)天津市海河医院2025年医用耗材采购项目(2)第二批(4);

(005)天津市海河医院2025年医用耗材采购项目(2)第二批(5);

(006)天津市海河医院2025年医用耗材采购项目(2)第二批(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海河医院2025年医用耗材采购项目(2)第二批(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天津市海河医院2025年医用耗材采购项目(2)第二批(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天津市海河医院2025年医用耗材采购项目(2)第二批(3))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4天津市海河医院2025年医用耗材采购项目(2)第二批(4))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5天津市海河医院2025年医用耗材采购项目(2)第二批(5))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坏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6天津市海河医院2025年医用耗材采购项目(2)第二批(6))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

七、其他

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第1包:叁仟元整,第2包:叁仟元整,第3包:叁仟元整,第4包:叁仟元整,第5包:叁仟元整,第6包:叁仟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本票、汇票、银行汇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人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7999@163.com

如果您需要代做标书请联系:400-686-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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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邮箱:yinsus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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