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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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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fqahjhp@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杨树路北侧(洞庭湖路~吴淞江路)110kV1690前翠线、1691前香线1#~6#入地工程项目 |
昆山开发区杨树路 |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所 |
苏州优格茗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对110kV1690前翠线、1691前香线1#~6#段线路进行迁改入地,并利用原架空线路通道恢复架空线路。 |
1、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2、运行期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且应按要求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该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4、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的要求,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剥离的地表土壤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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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斯沃博达汽车电子(昆山)有限公司连接器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昆山开发区三巷路418号 |
斯沃博达汽车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
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拟投资100万元,对连接器部件生产线进行改造,通过清洗提升连接器的清洁度。 |
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不新增生活污水。 2.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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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昆山华清加高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直线加速器产业化基地项目 |
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北侧、纵一路东侧 |
昆山华清加高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博宏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拟投资20000万元,年产电子直线加速器核心部件450件。 |
1.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排放至昆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光电水质净化厂)。 2.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清洗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20m高排气筒排放,机加工废气经静电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