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2日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12
发布于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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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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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gxqahjhpk@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欣兴同泰科技(昆山)有限公司110kV线路工程

昆山高新区境内,自220kV亭林变至同泰110kV变电站与亭富线16#。

欣兴同泰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江苏通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昆山高新区境内,自220kV亭林变至同泰110kV变电站与亭富线16#。110kV线路路径总长约4.694km,其中利用已有双回路杆塔补挂11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06km,新建110kV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016km,新建110kV双回架空线路(1回备用)路径长约0.215km,新建11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533km,恢复11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24km,恢复110kV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04km,利用已建双回路杆塔备用1回110kV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43km,利用已有电缆通道敷设110kV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0.5km,新建电缆通道敷设110kV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约1.66km。新建杆塔14基,拆除110kV1672亭富线杆塔8基,拆除110kV1672亭富线1.27km。

(一)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要求。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三)运行期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四)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

昆山良品丝印器材有限公司光伏新能源及电子精密网版、太阳能电池片印刷网版生产项目

昆山高新区元丰路北侧、玉带路西侧地块三

昆山良品丝印器材有限公司

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昆山高新区元丰路北侧、玉带路西侧地块三,年产光伏新能源及电子精密网版18万PCS、太阳能电池片印刷网版30万件。

1.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调节+EWS催化+气浮+沉淀+过滤+RO反渗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部分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吴淞江污水处理厂,执行吴淞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压网、顶网、脱脂、晒版、张假框、烘干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裁切、抽丝、激光切割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3

立滔精密智造(昆山)有限公司AI服务器、普通服务器、液冷机柜生产项目

昆山高新区元丰路89号1号、3号、5号房

立滔精密智造(昆山)有限公司

苏州坤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昆山高新区元丰路89号1号、3号、5号房,年产普通服务器24万件、AI服务器2.4万件、液冷机柜0.36万件。

1.测试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吴淞江污水处理厂,执行吴淞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维修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6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收集清运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严禁乱丢乱弃。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存储,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4

弗恩基(昆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昆山市玉山镇古城中路78号6号房

弗恩基(昆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昆山奥格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昆山市玉山镇古城中路78号6号房,新增年产汽车零部件(汽车千斤顶管子、铰链、踏板等)300万件。

1.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2.切割废气经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机加工废气经设备自带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5

昆山博洲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制品、泡棉制品加工项目

昆山市玉山镇元丰路229号16号房2楼

昆山博洲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苏州优格茗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昆山市玉山镇元丰路229号16号房2楼,年加工塑料制品(电子产品包装盒)30万件、泡棉制品(电子包装材料)20万件。

1.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吴淞江污水处理厂,执行吴淞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吸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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