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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副产氯化氢综合利用—55kt/a二氯丙醇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花园街道北一道186号
建设单位: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采用甘油氧化生产二氯丙醇的工艺,购置氯化反应器、吸收塔、精馏塔、解析塔、换热器类、釜类、泵类、罐类等国产设备,改造智慧控制中心,形成新增55kt/a二氯丙醇、14.5kt/a二氯丙醇水溶液(10%)的生产能力。本项目主要为实现巨化副产氯化氢资源综合利用,给环氧氯丙烷提供原料。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郑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产氯化氢综合利用—55kt/a二氯丙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是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处理后于38米高排气筒(DA038)排放;投料粉尘废气集气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装置区无组织废气主要通过加强设备密封、防止泄漏,同时项目运行中加强生产管理,尽量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二、废水: 项目营运期新增废水主要有碱洗废水、设备和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蒸汽冷凝水等。企业必须做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蒸汽冷凝水回用于生产系统不外排,碱洗废水、设备和地面冲洗水经厂区化治工段预处理后纳管至衢州市清越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经C类水预处理设施预处理后同样纳管至衢州市清越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固废: 项目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所有危废均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等要求进行分类收集、暂存、转移,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或厂内自行处置。 四、噪声: 选择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和减振垫,搞好厂区绿化,加强厂内噪声源管理。 五、地下水和土壤: 从源头控制地下水和土壤污染;设置污染防治分区,根据不同的污染分区,进行不同的防渗处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进行地下水污染监控措施。 六、环境风险: 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对员工进行广泛系统的培训,树立严谨规范的操作作风,实施严格的应急措施;做好重点风险岗位的监督检查与维修保养,有跑冒滴漏或其他异常现象的应及时检修必要时按照“生产服从安全”原则停车检修,严禁带病或不正常运转;项目审批后应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针对预案相关要求,落实好污染物防治措施及其他风险事故防治内容,完善厂区风险体系;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做好风险事故应急演练工作。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