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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江市江城区振业工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7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邮编:529500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江市江城区振业工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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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阳江市江城区振业工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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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阳江市江城区银岭大道12号万洋工业园4-029栋1号(111 度 52 分 4.778 秒, 21 度 53 分 44.128 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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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绿匠智慧(广东)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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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阳江市江城区振业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拟于阳江市江城区银岭大道12号万洋工业园4-029栋1号建设“阳江市江城区振业工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214.98平方米,建筑面积3614.98平方米,主要从事硅胶厨具和塑料厨具的生产,年产硅胶厨具40万套、塑料厨具20万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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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使用现有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无需土建施工,届时只需在厂房内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主要是人工作业,无大型机械入内,施工期基本无废水、废气、固废产生,机械噪声也较小,可忽略。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基本无污染工序,故本次评价不对施工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营运期污染影响分析 一、运营期废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硫化成型、二次硫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排放浓度可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排放限值两者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二、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注塑成型工序需要冷却,采用管道间接冷却的方式,项目拟设置1个冷却水塔对其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循环过程中会蒸发损耗,需定期补充新鲜水。外排的废水为生活污水,项目所在地属阳江市江城区银岭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阳江市江城区银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为营造更好的工作环境,噪声防治对策应该从声源上降低和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两个环节着手,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①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尽可能地选择远离厂界的位置。 ②落实设备基础减振以及厂房隔声:A、在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B、对有强噪声的车间,考虑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消声、隔声措施:风机和空压机进口和出口处安装组合式消声过滤器以降低吸气噪声;空压机房四周墙壁及天花板做吸声处理和基础减振处理等。 ④加强内部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 本项目拟设员工50人,年工作250天,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参考《环境评价工程师》(社会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中“二、工程污染源分析-固体废物污染源”的分析:“办公垃圾为0.5-1.0kg/人/天”,本项目生活垃圾产污系数取1kg/人/天,则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2.5t/a。厂内设置垃圾桶收集,并由专职人员每天定时清扫和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 废包装材料:项目原辅料拆包和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约为1t/a,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边角料和不合格品:项目硅胶修边的过程、注塑的过程以及质检的过程会有边角料和不合格品产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的产生量约为2t/a,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 废液压油:本项目生产设备维护过程中需用到液压油,设备内部液压油需定时进行更换会产生废液压油,废液压油产生量为0.0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别中代码为900-218-08(液压设备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的废物,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废机油:项目部分设备需使用机油进行润滑,机油长时间使用会变质,需定期更换,更换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机油,废机油年产生量约为0.08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属于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废液压油桶、机油桶:项目液压油、机油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废空桶,机油年用量为5桶(每桶20kg装),单个空桶的重量约为2kg,液压油年用量为5桶(每桶20kg装),单个空桶的重量约为2kg,则废油桶合计产生量为0.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属于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的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含机油抹布及手套:项目生产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及手套残沾有矿物油,该部分含油废抹布及手套产生量约为0.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属于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废活性炭:项目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并运行一段时间后,活性炭吸附装置工作量达到饱和后需要更换活性炭。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23〕538号)中吸附技术要求,“活性炭年更换量×活性炭吸附比例”(活性炭年更换量优先以危废转移量为依据,吸附比例建议取值15%)作为废气处理设施VOCs削减量。根据前文分析,削减处理的有机废气量约为0.6302t/a,得本项目理论所需活性炭量为4.2013t/a。 根据前文表4-9核算可知,项目二级活性炭的第一级装填量为1.089t,每年更换3次;第二级装填量为1.089t,每年更换1次,合计更换的活性炭量为4.356t/a,能满足对活性炭需求量以保证效率,则活性炭吸附饱和后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量为4.356t/a+0.6302t/a=4.986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废活性炭属于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烟气、VOCs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脱色(不包括有机合成食品添加剂脱色)、除杂、净化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不包括900-405-06、772-005-18、261-053-29、265-002-29、384-003-29、387-001-29类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综上,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4-21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表4-22 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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