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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拟对阳江市盛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厨房用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江市盛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厨房用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7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邮编:529500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江市盛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厨房用具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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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阳江市盛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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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阳江市江城区银广一路2号万洋工业园8-050栋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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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广东省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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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阳江市盛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厨房用具生产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阳江市江城区银广一路2号万洋工业园8-050栋1号,其中心地理坐标:E111°52′13.800″,N21°53′46.273″。本项目主要从事厨房用具的生产,占地面积约1400m2,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年产硅胶厨具800万套、塑料厨具300万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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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用作生产场地,无土建施工,项目施工期主要在已建厂房内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主要为人工作业,无大型机械入内,施工期基本无废水、废气、固废产生,机械噪音也较小,可忽略,所以期间基本无污染工序。 营运期污染影响分析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可知,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硅胶成型废气、二次硫化废气、硅胶注塑废气、塑料注塑废气、破碎粉尘。 (1)有机废气 本项目硅胶成型废气、二次硫化废气、硅胶注塑、塑料注塑废气分别收集后统一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5m排气筒(G1)排放。硅胶生产车间独立设计,车间屋面现浇,四周墙壁、门窗等密闭性良好,生产时门窗均处于关闭状态,形成单层密闭正压车间,废气收集量为80%。二次硫化间独立设计,车间屋面现浇,四周墙壁、门窗等密闭性良好,生产时门窗均处于关闭状态,形成单层密闭正压车间,废气收集量为80%。硅胶注塑废气、塑料注塑废气收集方式属于外部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量为30%,未被收集部分在车间内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2)破碎粉尘 本项目破碎粉尘产生量为0.0002t/a,通过加强车间管理以及厂界四周种植绿化植物,在大气稀释扩散作用下和植物的吸收作用下,预计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二、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TN等,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阳江市江城区银岭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注塑机、硅胶机间接冷却用水经冷却塔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损耗新鲜水。项目设备冷却循环水量约1.5t/h、24t/d,蒸发损耗量约15%,补充新鲜用水量为3.6t/d,1080t/a。 三、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各车间内,为保证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标,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采取如下措施: ①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隔声垫,采用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 ②根据厂区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对厂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在远离厂界的区域;建设单位需确保生产设备在相应区域内进行生产,不得擅自移动至区域外位置进行生产活动,生产设备运行时需关闭窗户; ③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加强员工操作的管理,制定严格的装卸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撞击噪声; ④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以尽量减小项目生产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硅胶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UV灯管、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60人,根据《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员工生活垃圾产生系数按0.5kg/人·d 计,年工作日300天,则预计生活垃圾量约为30kg/d,9t/a。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一般固体废物 ①硅胶边角料和不合格品 项目硅胶成型、硅胶注塑过程会产生硅胶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硅胶边角料和不合格品产生量约3t/a,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处理。 ②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 项目注塑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产生量约为0.5t/a,经碎料机破碎后作为原料回到生产中。 ③废包装材料 主要包括原辅材料和产品的包装材料,如编织袋、包装袋等,产生量约1t/a,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处理。 (3)危险废物 ①废活性炭: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正常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39-49)。根据前文分析可知,本项目非甲烷总烃的去除量为0.3008t/a,参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23]538 号),按1t活性炭吸附0.15吨VOCs,则需要活性炭总量约2t/a,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装载量为0.504t/a,按每年更换4次计算,则更换的废活性炭量为2.02t/a,大于1.78t/a,满足需求。具体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具体参数见表4-26,注塑废气活性炭全年更换4次,产生的废活性炭量为2.02t/a,加上被吸附的废气量,则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约2.32t/a。以上数据为理论计算数据,待项目运行后,废活性炭产生量可按实际运行情况调整。废活性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②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本项目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机油产生量为2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编号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废机油采用铁桶密闭存放,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含油抹布和手套产生量约0.02t/a,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和手套,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未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和手套若不慎混入生活垃圾,则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的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豁免物质,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和手套采用胶桶/胶袋密封包装后,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③废UV灯管:本项目UV机使用过程出现故障、或灯管达到一定的使用时长时需要更换UV灯管,废UV灯管产生量约0.02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编号为HW29含汞废物(废物代码:900-023-29),废UV灯管采用胶桶/胶袋存放,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项目固体废弃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4-1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表4-2 危险废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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