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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拟对广东丰之丰厨具有限公司五金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丰之丰厨具有限公司五金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7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邮编:529500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丰之丰厨具有限公司五金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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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广东丰之丰厨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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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阳江市江城区银岭科技产业园万洋众创城A8区29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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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广东兴可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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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为了顺应市场的发展需求,广东丰之丰厨具有限公司拟在阳江市江城区银岭科技产业园万洋众创城A8区29幢建设广东丰之丰厨具有限公司五金塑料制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1809.64m2,建筑面积5556.92m2,本项目主要从事五金塑料制品生产,以刀具为主,年产刀具800万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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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场地为购买已建成的厂房,无大量土石方开挖,因此本项目施工废气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来往产生的扬尘。为减少运输扬尘对该片区环境的影响,建议施工单位针对扬尘产生的主要环节,采取如下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 (1)建设工程现场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清扫制度,施工期间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 (2)运输车辆在怠速、减速和加速时产生的污染最为严重。故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一方面应控制车速,使之小于40Km/h,,以减少行使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另一方面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运输扬尘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场地为购买已建成的厂房,无大量土石方开挖,主要为设备安装和调试,不设施工人员生活营地,施工人员如厕为依托周边现有设施,不产生生活污水。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安装与调试产生的施工作业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钻机、切割机、电锯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机械噪声。由于这些施工多在露天作业,大部分机械又经常移动,不能采用较正规的隔声措施,再加上施工噪声具有突发性、撞击性的特点,容易引起人们的烦恼,施工期间其施工场界的噪声达到76~95dB(A)。 虽然在施工期间作业噪声不可避免,但施工期较短,随着项目施工完成而结束。为了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建设单位必须采取以下防治措施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 (2)施工安排在白天进行,午休时间(12:00-14:00)及夜间(22:00-7:00)严禁施工; 通过上述治理及控制措施后,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四、固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场地为购买已建成的厂房,主要为设备安装和调试产生,无大量的土方开挖,因此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单位还应对垃圾收集处进行杀虫消毒,避免滋生蚊蝇。经过以上措施处理后,本工程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营运期污染影响分析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打砂抛光粉尘、注塑成型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及恶臭、塑料混料粉尘和塑料破碎粉尘。 打砂抛光粉尘收集后经高效气动混流塔处理后,通过3根15m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注塑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恶臭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塑料混料粉尘、塑料破碎粉尘经移动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打砂抛光、混料工序和破碎工序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两者中较严值(即颗粒物≤1.0mg/m3)。 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水磨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添加新鲜水,不外排。打砂抛光粉尘喷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添加新鲜水,不外排。清洗废水流入水磨废水沉淀池,与水磨废水混合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磨工序,不外排。注塑机设备冷却用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外排的废水为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BD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阳江市江城区银岭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两者较严值后,废水获得排水许可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阳江市江城区银岭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的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各车间内,为保证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标,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采取如下措施: ①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隔声垫,采用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 ②根据厂区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对厂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在远离厂界的区域;建设单位需确保生产设备在相应区域内进行生产,不得擅自移动至区域外位置进行生产活动,生产设备运行时需关闭窗户; ③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加强员工操作的管理,制定严格的装卸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撞击噪声; ④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以尽量减小项目生产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人员100人,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员工生活垃圾以每人每天产生0.51kg计,年工作300天,则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5.3t/a,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2)一般固体废物 ①钢材边角料: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部分钢材边角料,废钢材边角料约原材料的5%,预计其产生量约为50t/a,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金属边角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中的“废弃资源”中的“09废钢铁”类别,钢材边角料一般固体废物编码为332-004-09,全部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②五金制品不合格品:本项目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五金制品不合格品,约为10t/a,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五金制品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中的“废弃资源”中的“09废钢铁”类别,五金制品不合格品一般固体废物编码为332-004-09,全部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③废包装材料:本项目在原料拆封及产品打包运输时将产生废包装材料,主要为纸箱、塑料袋等,本项目废包装林料产生量约为包装材料用量的1%,包装材料年使用1t,则产生量为0.01t/a,根据本项目物料使用计算(见表4-23),各类原料废包装物共计10408个,折合产生量约为1.0408t/a。 经上述分析,本项目废包装材料产生的总量为0.01+1.0408=1.0508t/a。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中的“废弃资源”中的“07废复合包装”类别,废包装材料一般固体废物编码为292-007-07,全部交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表4-23 本项目废原料包装袋产生量核实一览表
④粉尘沉渣:本项目水磨废水、抛光粉尘喷淋废水回用到一定程度后需对沉淀池进行清渣,粉尘沉渣含水率约90%,水磨废水沉渣产生量约20吨,粉尘喷淋废水沉渣产生量为14t/a,本项目粉尘沉渣总产生量为34t/a,粉尘沉渣主要为金属碎屑,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粉尘沉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中的“废弃资源”中的“09废钢铁”类别,粉尘沉渣一般固体废物编码为332-004-09,全部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⑤塑料不合格产品、塑料边角料: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塑料不合格产品、塑料边角料,本项目塑料边角料以及注塑过程中的不合格品的产生量约为PP、ABS塑料和色粉总用量的3%,PP、ABS塑料和色粉总用量为260.2t/a,则塑料边角料、塑料不合格品产生量约为260.2×3%≈7.8t/a,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塑料不合格产品、塑料边角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中的“废弃资源”中的“06废塑料制品”类别,塑料不合格产品、塑料边角料一般固体废物编码为292-007-06,经破碎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3)危险废物 ①废矿物油:本项目设备保养检修和设备机油更换时产生的少量废矿物油,设备机油一年更换一次,本项目设备保养检修和设备机油更换时产生的废矿物油约0.1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建设单位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废矿物油采用铁桶密封存放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②废矿物油桶:本项目生产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桶,产生量见下表。 表4-24 本项目废矿物油桶产生量核实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废矿物油桶合计为0.008t/a,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900-041-49),废矿物油桶盖上盖子并用塑料包装膜密封包装存放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③含油废抹布及手套:本项目设备维修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其产生量约为0.01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建设单位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含油废抹布及手套采用胶桶/胶袋密封包装存放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④废活性炭:本项目设置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其正常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根据前文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总量为10.438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39-49),建设单位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废活性炭采用胶桶/胶袋密封包装存放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下表4-25。 表4-25 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表4-26 本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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