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拟对阳江市宜通工贸有限公司五金制品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09
发布于
广东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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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江市宜通工贸有限公司五金制品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7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邮编:529500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江市宜通工贸有限公司五金制品塑料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

阳江市宜通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阳江市江城区银广一路2号万洋工业园A8-023幢(东经111度52分26.433秒,北纬21度53分44.101秒)

环评机构

阳江市名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为了顺应市场的发展需求,阳江市宜通工贸有限公司拟在阳江市江城区银广一路2号万洋工业园A8-023幢建设阳江市宜通工贸有限公司五金制品塑料制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总投资964万元,占地面积1166.44m2,建筑面积3595.32m2,本项目主要从事硅胶制品和塑料制品生产,年产硅胶产品1000万套、塑料产品200万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废气

本项目场地为购买已建成的厂房,无大量土石方开挖,因此本项目施工废气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来往产生的扬尘。为减少运输扬尘对该片区环境的影响,建议施工单位针对扬尘产生的主要环节,采取如下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

(1)建设工程现场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清扫制度,施工期间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

(2)运输车辆在怠速、减速和加速时产生的污染最为严重。故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一方面应控制车速,使之小于40Km/h,以减少行使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另一方面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运输扬尘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2、施工期废水

本项目场地为购买已建成的厂房,无大量土石方开挖,主要为设备安装和调试,不设施工人员生活营地,施工人员如厕为依托周边现有设施,不产生生活污水。

3、施工期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安装与调试产生的施工作业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钻机、切割机、电锯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机械噪声。由于这些施工多在露天作业,大部分机械又经常移动,不能采用较正规的隔声措施,再加上施工噪声具有突发性、撞击性的特点,容易引起人们的烦恼,施工期间其施工场界的噪声达到76~95dB(A)。

虽然在施工期间作业噪声不可避免,但施工期较短,随着项目施工完成而结束。为了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建设单位必须采取以下防治措施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施工机械数量,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

(2)施工安排在白天进行,午休时间(12:00-14:00)及夜间(22:00-7:00)严禁施工;

通过上述治理及控制措施后,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场地为购买已建成的厂房,主要为设备安装和调试产生,无大量的土方开挖,因此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单位还应对垃圾收集处进行杀虫消毒,避免滋生蚊蝇。经过以上措施处理后,本工程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经过以上措施处理后,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营运期污染影响分析

、运营期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是注塑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及恶臭、硫化成型和二次硫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及恶臭。

本项目硫化废气、硫化成型和二次硫化废气、注塑成型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装置”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及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两者中较严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两者中较严值(NMHC≤2.0mg/m3) ;破碎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区内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备冷却用水经冷却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因此项目外排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阳江市江城区银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两者较严值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阳江市江城区银岭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生产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各车间内,为保证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标,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采取如下措施:

①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隔声垫,采用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

②根据厂区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对厂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在远离厂界的区域;建设单位需确保生产设备在相应区域内进行生产,不得擅自移动至区域外位置进行生产活动,生产设备运行时需关闭窗户;

③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加强员工操作的管理,制定严格的装卸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撞击噪声;

④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以尽量减小项目生产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人员20人,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员工生活垃圾以每人每天产生0.51kg计,年工作300天,则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06t/a,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2)一般固体废物

①硅胶边角料和硅胶制品不合格品:本项目硅胶制品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硅胶边角料和硅胶制品不合格品,硅胶边角料产生量约为20t/a,硅胶制品不合格品产生量约为2t/a,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硅胶边角料和硅胶制品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中的“废弃资源”中的“05废橡胶制品”类别,硅胶边角料和硅胶制品不合格品一般固体废物编码为291-005-05,硅胶边角料和硅胶制品不合格品收集后全部交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②废包装材料:本项目在原料拆封及产品打包运输时将产生废包装材料,主要为纸箱、塑料袋等,本项目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包装材料用量的5%,包装材料年使用1t,则产生量为0.05t/a。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中的“废弃资源”中的“07废复合包装”类别,废包装材料一般固体废物编码为291-005-07,全部交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③塑料边角料和塑料不及格产品:项目注塑成型修边工序会产生少量的边角料及不合格品,预计其产生量约为5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类别代码为900-003-S17。统一收集后,暂存在厂房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内,经破碎后回用于注塑工序。

(3)危险废物

①废矿物油:本项目设备保养检修和设备机油更换时产生的少量废矿物油,设备机油一年更换一次,本项目设备保养检修和设备机油更换时产生的废矿物油约0.1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建设单位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废矿物油采用铁桶密封存放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②废活性炭

本项目设置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其正常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根据前文分析可知,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2.9242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39-49),建设单位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废活性炭采用胶桶/胶袋密封包装存放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③废抹布

本项目设备维修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含油废抹布,项目废抹布产生量约为0.05t/a,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49(900-041-49),废抹布采用胶桶/胶袋密封包装后,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项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下表4-19。

表4-19项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废物类别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t/a)

处理(处置)情况

排放量(t/a)

处理方法

处置量(t/a)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3.06

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3.06

0

一般固体废物

硅胶边角料

20

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20

0

硅胶制品不合格品

2

2

0

废包装材料

0.05

0.05

0

塑料边角料和塑料不及格产品

5

5

0

危险废物

废矿物油

0.1

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0.1

0

废活性炭

12.9242

12.9242

0

废抹布

0.05

0.05

0

表4-20 本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产生量(t/a)

产生工序及装置

形态

主要成分

有害成分

产废周期

危险

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1

废矿物油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900-214-08

0.1

设备保养检修

液态

润滑油

润滑油

3个月

T,I

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2

废活性炭

HW49其他废物

900-039-49

12.9242

硫化废气、硫化成型和二次硫化废气、注塑成型废气处理

固态

非甲烷总烃

非甲烷总烃

12个月

T/In

3

废抹布

HW49其他废物

900-041-49

0.05

设备保养检修

固态

润滑油

油类

6个月

T/In

注:T:毒性;I:易燃性;In:感染性;C:腐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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