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中坚环保有限公司废旧家电回收拆解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7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江城分局,邮编:529500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中坚环保有限公司废旧家电回收拆解循环利用项目 |
||||||||||||||||||||||||||||||||||||||||||||||||||||||||||||||||||||||||||||||||||||||||||||
建设单位 |
广东中坚环保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阳江市江城银岭科技产业园B17-2(东经111°51'2.87",北纬21°53'28.65") |
||||||||||||||||||||||||||||||||||||||||||||||||||||||||||||||||||||||||||||||||||||||||||||
环评机构 |
利智华(广州)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为了顺应市场的发展需求,广东中坚环保有限公司拟在阳江市江城银岭科技产业园B17-2建设广东中坚环保有限公司废旧家电回收拆解循环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6800m2,建筑面积5188.6m2,本项目主要从事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年拆解家电137万台,废家电收集范围主要为广东省。拆解前后物料均分区放置车间内,不露天摆放。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的选址使用已建工业厂房,因此施工期间基本不存在土建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影响主要是由于设备运输、安装时产生的噪声、装修期有机废气等。为减少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从根本上减少装修污染,首先从选材上,要选用国家正规机构鉴定的绿色环保产品,不可使用劣质材料,从根本上预防装修过程室内污染。 (2)在设计上贯彻环保设计理念,采用环保设计预评估等措施,合理搭配装饰材料。 (3)装修单位应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减少因施工带来的室内环境污染。 (4)在休息时间内,禁止使用高频噪声器械,保证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要求,避免给周围环境带来不良影响。 (5)装修过程中要加强室内的通风,通风换气是减少室内空气污染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室内空气不流通,室内污染物不能很好地扩散,势必会造成更为严重的污染。 (6)装修过程产生的剩余的边角废料应及时地加以清理,严禁随处堆放。建设单位应从节约、环保角度出发,将其分类收集,并将其卖给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实现资源、能源的节约化。由于本项目施工期相较营运期而言是短期行为,如果项目建设方加强施工管理,那么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污染影响分析 一、运营期废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拆解产生少量粉尘、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冰箱拆解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项目设置三套废气处理设备,分别为TA001、TA002和TA003。分别收集三条拆解生产线废气。TA001为布袋除尘+载硫活性炭吸附、收集家电拆解生产线废气,TA002为二级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收集冰箱拆解生产线废气,TA003为布袋除尘、收集小家电拆解生产线废气。 项目粉尘、汞及其化合物和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厂区内无组织VOCs监控值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的“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工艺无需用水,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的污染物主要是CODCr、BOD5、NH3-N、SS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江城区银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阳江市银岭污水处理厂处理进行后续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备通过对车间设备合理布局,做好厂房隔声降噪工作。为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对产生的噪声污染进行治理: ①合理布局,降低企业总体噪声水平,建设项目总图布置时,将噪声大的噪声源调整放置于厂区中间位置,尽可能远离厂界和敏感点,通过距离衰减有效降低了厂区中间位置各类高噪设备噪声源的噪声。 ②对于各种设备,除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外还应采取合理的安装,生产设备的基座在加固的同时要进行必要的减振和减噪声处理,要合理布局噪声源;通风设备通过安装减振垫,风口软接、消声器等来消除振动产生的影响,对于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建议建设单位合理安排安装位置,同时经过隔声板、消音棉、机座加固等必要减振、隔声处理,以减少对周围的影响。 ③对于生产车间,建议做好隔声墙,利用隔声板的隔音、消声措施使噪声能得到较大的衰减,车间的门窗要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并安装隔音玻璃。 ④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避免休息时段对周边敏感点产生不良影响。 ⑤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适时添加润滑油防止机械磨损以降低噪声;提高润滑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等产生噪声。 以上噪声治理措施容易实施,技术成熟可靠,投资费用较少,在经济上是可行的。 四、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人员150人,员工生活垃圾以每人每天产生0.5kg计,年工作300天,则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2.5t/a,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2)一般固体废物 1)废金属:项目废金属主要为铁及其合金、铜及其合金和铝及其合金等,根据物料平衡其产生量为15356.9963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属于SW17可再生类废物(900-002-S17),全部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2)线缆:项目拆解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线缆,根据物料平衡其产生量为2215.3762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属于SW17可再生类废物(900-099-S17),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3)废塑料:项目拆解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废塑料,根据物料平衡其产生量为9146.5786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属于SW17可再生类废物(900-003-S17),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4)零碎部件:项目拆解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零碎部件,根据物料平衡其产生量为7167.8729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属于SW17可再生类废物(900-008-S17),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5)废玻璃:项目拆解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玻璃,根据物料平衡其产生量为1048.9805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属于SW17可再生类废物(900-004-S17),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6)废包装材料:项目在原料拆封及产品打包运输时将产生废包装材料,主要为纸箱等,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预计其产生量为5t/a,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公告2024年第4号),属于SW17可再生类废物(900-099-S17),全部交由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处理。 (3)危险废物 1)润滑油:本项目拆解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润滑油等,根据物料平衡,产生量约59.5352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处置。 2)收集的粉尘:项目布袋除尘器废气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粉尘,根据工程分析,粉尘产生量为20.5918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处置。 3)含汞废物:项目拆解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含汞废物,如含汞背光灯管等,本次拆解仅进行简单零部件拆解,因此不产生含汞废液等物质,均为固体含汞废物,根据物料平衡,产生量约2.0581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29含汞废物(废物代码900-023-29),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处置。 4)废线路板:项目拆解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线路板,本项目不对废线路板进行进一步拆解或破碎,根据物料平衡,产生量约575.7976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5-49),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处置。 5)荧光粉:项目拆解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荧光粉,根据物料平衡,产生量约0.0750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4-49),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处置。 6)废异丁烷制冷剂:项目拆解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异丁烷制冷剂,根据物料平衡,产生量约34.957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53-49),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处置。 7)废活性炭 本项目有机废气治理过程会产生废活性炭,参考《广东省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2023年修订版)》表3.3-3废气治理效率参考值中活性炭吸附比例建议取值15%,本项目按1吨活性炭可吸附0.15吨的VOCs计。根据前文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TA001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布袋除尘+载硫活性炭”处理非甲烷总烃总量0.0822t/a,TA002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二级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处理非甲烷总烃总量0.1187t/a二级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本项目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量75%计算。因此,结合表4-23,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情况一览表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
||||||||||||||||||||||||||||||||||||||||||||||||||||||||||||||||||||||||||||||||||||||||||||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