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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禄口街道部分地块场地检测及风险评估、工程性管控方案编制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F-20260114
项目名称:禄口街道部分地块场地检测及风险评估、工程性管控方案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万元
最高限价:91.97408万元(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禄口街道部分地块场地检测及风险评估、工程性管控方案编制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1应具备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1、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2.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1月21日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地点:南京江宁区湖山路智昊智汇工园14栋6楼601室。
获取文件文件费:100元。
获取文件需要提供材料:
1、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 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明确写明参与项目的项目名称并附授权委托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截止时间:2026年2月2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江宁区湖山路智昊智汇工园14栋6楼601室
时间:2026年2月2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江宁区湖山路智昊智汇工园14栋6楼601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名 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禄口街道办事处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信陵路38号
名 称: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江宁区湖山路智昊智汇工园14栋6楼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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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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