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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概况
110千伏定塘变临时通道及市政管线工程施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楼9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CC-20251111-1
2.项目名称:110千伏定塘变临时通道及市政管线工程施工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人民币232.437819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98.70663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110千伏定塘变临时通道及市政管线工程施工,详见磋商文件
7.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历天内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所属行业:建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证书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响应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菲尼克斯路70号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楼907室。
3.方式:线下获取纸质招标文件,携带下述纸质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现场审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售价:人民币100元/套(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9号(紫金山实验室主楼3F)
3.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或光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或答疑。
2.公告媒体
(1)本招标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发布平台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项目联系人咨询。
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66号
联系人:韩传韬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畅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楼907室
项目联系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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