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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提供“四川省能源局关于投标人纳入售电侧市场主体目录的函”或“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投标人注册信息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