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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new.tzxm.gov.cn/)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备案,备案专业中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提供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