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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采购包2: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采购包3: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产品若为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或备案证,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2)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提供投标产品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包2:
(1)投标产品若为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或备案证,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2)若投标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提供投标产品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包3:
(1)若投标产品属于药品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为所投产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注册相关证书;(2)若投标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
采购包4:
(1)投标产品若为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或备案证,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
采购包5: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