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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分工提供)};(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人以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协议应当由各成员单位盖章确认,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