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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发改交通字〔2025〕4号
关于上高县青年路(原粮食局)停车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上高县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报《关于申请上高县青年路(原粮食局)停车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上城管字〔2025〕70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县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尽快补齐县城公共停车设施短板,有效缓解县城停车难问题,依据《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上高县青年路(原粮食局)停车场工程(项目代码:2510-36*开通会员可解锁*-512933)。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青年路(原粮食局)。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8846.2平方米(13.27 亩),建设非机动车位791个,普通车位61个,新能源车位20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强弱电、绿化及停车场设备工程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8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442.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8.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3.16万元,预备费用21.08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债。
六、请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有关规定,依法遵照本文附件规定开展项目招投标式工作。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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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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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上高县青年路(原粮食局)停车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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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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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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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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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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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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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及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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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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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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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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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中的勘察费、设计费、监理费及其他费用包括土地征地拆迁费、建设项目管理费、预备费等依法依规不招标事项不需要招标。 经研究,按照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同意核准。同时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等信息网络发布。 审批部门盖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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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