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221上高况家至七里岭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取、弃土场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30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索引号:

014745513B/2*开通会员可解锁*

发布机构:

上高县自然资源局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分类:

关于S221上高况家至七里岭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取、弃土场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 浏览量:

字号:【

相关稿件

关于S221上高况家至七里岭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取、弃土场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意见的公告

应用地单位申请,*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组织土地复垦专家验收组,对S221上高况家至七里岭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取、弃土场的土地复垦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锦江镇政府、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以及项目建设、施工、勘测、权属等单位代表共同参与。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踏勘,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该土地复垦项目位于上高县锦江镇大塘村、六口村,临时用地范围线面积为3.1269公顷(46.9035亩),实际复垦范围线面积为3.1269公顷(46.9035亩)。

二、复垦情况

用地单位通过实施土地平整与植被恢复等工程,完成了地块复垦工作。复垦区域已种植杨树、湿地松,并铺设人工草皮、撒播草籽等,植被整体长势良好,复垦率达到100%。

三、验收结论

经专家验收组及相关单位联合踏勘和材料审核,一致认为该土地复垦项目符合验收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现就上述验收意见予以公告。如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上高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公告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程序解冻并退还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保证金。

联系电话:0795-2511105

上高县自然资源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