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网上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高土交网挂告字[2026]6号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广东茂名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经高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本中心对位于高州市根子镇柏桥村的高州市荔枝庄园片区文旅特色示范项目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进行网上公开挂牌交易。

一、挂牌自然资源资产组合的基本情况和用地规划条件

资产包用地总面积为221747.52平方米(约332.62亩),其中国有建设用地面积约58.38亩、水域面积约58.87亩、农用地面积约215.36亩、地上建筑物面积5545.15平方米,主要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水域旅游观光经营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建筑物所有权组成,总资产评估价格8713.34万元。现分述如下: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1.国有建设用地地块一

(1)土地位置:该地块位于高州市根子镇柏桥村,东至包茂高速、西至茂名党校、南至茂名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北至国家荔枝种质资源圃,总用地面积31709平方米(约47.56 亩)、地上建筑物面积4585.55平方米。出让地块具体位置及范围见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2)土地用途: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可用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①用地面积:31709平方米。

②主要经济指标

A.容积率:0.1<FAR≤1.0 。

B.计容总建筑面积:S≤31709平方米。

C.建筑密度:D≤30%。

D.绿地率:G≥25%。

E.建筑高度:H≤28米。

(4)土地使用年限:40年;

(5)定价依据:本宗地位于高州市根子镇柏桥村,基准地价为三级商服务用地470元/平方米。地面地价1312元/平方米(87.47万元/亩),为4160.22万元;建筑面积评估单价为5442元/平方米,为2495.46万元。总价为6655.68万元。

(6)交付条件:五通,出让地块地形地貌以公告期间的现状为准,出让人不再对场地进行处理。

2.国有建设用地地块二

(1)土地位置:该地块位于高州市根子镇柏桥村,东至Y911、西至根子镇林场、南至现状宅基地,北至水域,总用地面积2602.94平方米(约3.90亩)。出让地块具体位置及范围见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2)土地用途: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3)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①用地面积:2602.94平方米。

②主要经济指标

A.容积率:0.1<FAR≤1.5。

B.计容总建筑面积:S≤3904.41平方米。

C.建筑密度:D≤30%。

D.绿地率:G≥25%。

E.建筑高度:H≤24米。

(4)土地使用年限:40年;

(5)定价依据:本宗地位于高州市根子镇柏桥村,基准地价为三级商服务用地470元/平方米。地面地价1741元/平方米(116.07万元/亩),总价为453.30万元。

(6)交付条件:五通,出让地块地形地貌以公告期间的现状为准,出让人不再对场地进行处理。

3.国有建设用地地块三

(1)土地位置:该地块位于高州市根子镇柏桥村,东至包茂高速、西至茂名党校、南至荔枝博物馆,北至国家荔枝种质资源圃,总用地面积4612平方米(约6.92亩)、地上建筑物面积1103.17平方米。出让地块具体位置及范围见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2)土地用途:科研用地。

(3)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①用地面积:4612平方米。

②主要经济指标

A.容积率:0.1<FAR≤1.0。

B.计容总建筑面积:S≤4612平方米。

C.建筑密度:D≤30%。

D.绿地率:G≥25%。

E.建筑高度:H≤24 米。

(4)土地使用年限:50年;

(5)定价依据:本宗地位于高州市根子镇柏桥村,基准地价为二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90元/平方米。地面地价904元/平方米(60.27万元/亩),为416.92万元;建筑面积评估单价为3295元/平方米,为363.49万元。总价为780.41万元。

(6)交付条件:五通,出让地块地形地貌以公告期间的现状为准,出让人不再对场地进行处理。

(二)水域旅游观光经营权基本情况

1.水域(坑塘水面)地块(地块四)

(1)基本情况

水域(坑塘水面)地块位于高州市根子镇柏桥村,东至包茂高速、西至茂名党校、南至根子镇林场,北至荔枝博物馆,总用地面积 39247.99平方米(约58.87亩)。出让年限20年,评估价149.14万元。出让地块具体位置及范围见该用地红线图。

(2)规划利用条件

①水域(坑塘水面)范围可用于生态旅游观光、科普研学、亲水体验、皮划艇等活动。

②生态旅游观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经营许可,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依托水域天然禀赋,结合自然景观、历史人文景观开发旅游观光类项目,基础设施配套以现状修缮改造为主,严禁违规建设开发经营;利用水面开展水上乐园等娱乐项目,以及开展婚礼、旅游观光、露营等活动,要严格控制流量,减少对生态系统的扰动;

③项目开发建设方案需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后方可实施;

④满足国家、省、市对空气、水、土壤、噪声等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限制性规定。

(三)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基本情况

1.国有农用地(园地)地块(地块五、六、七)

(1)基本情况

国有农用地(地块五、六、七)位于高州市根子镇,东侧紧邻包茂高速、西至国家荔枝种质资源圃,南至坑塘水面,北至元坝大道,总用地面积143575.59平方米(约215.36亩)。出让年限50年,评估价674.81万元。出让地块具体位置及范围见该用地红线图。

(2)规划利用条件

①国有农用地(园地)范围可用于休闲观光旅游、林下养殖、露营、水果采摘等活动。

②生态旅游观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取得经营许可,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依托园地天然禀赋,结合自然景观、历史人文景观开发旅游观光类项目,基础设施配套以现状修缮改造为主,严禁违规建设开发经营;利用园地开展荔枝寻宝、露营、婚礼、木屋民宿、森林餐厅等活动,要严格控制流量,减少对生态系统的扰动;

③项目开发建设方案需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后方可实施;

④满足国家、省、市对空气、水、土壤、噪声等污染防治相关要求,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挂牌自然资源资产组合编号、估价备案号、保证金、起始价、增价幅度等

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编号:GZTC2026-009;网上挂牌起始价:8713.34万元;竞买保证金:1743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价高者得,溢价部分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溢价。具体规划条件详见高规条字〔2026〕032号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图件。估价备案编号:4409126ZA0001。(资产组合包出让起始总价为8713.34万元,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50年,出让价款为5030.44万元;水域旅游观光经营权的出让年限为20 年,出让价款为149.14万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出让价款为674.81万元;建筑物所有权出让价款为2858.95万元)。上述建(构)筑物经公开挂牌后,交由竞得人使用或处理。

三、挂牌交易活动有关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系统自动确认为准)

(一)公告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二)挂牌申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四)网上挂牌竞买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止;

(五)限时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起。

四、现场踏勘及答疑

标的实地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可自行或来电预约现场踏勘(可在交易系统查阅相关的图件)。在竞买申请前,申请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或详细阅读本次挂牌交易的相关文件、交易条款,并综合现场踏勘结果充分考虑,竞买申请一经网上自动受理确认,即视为申请人对本次的公开交易标的现状、交易条件、交易文件内容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未仔细阅读相关交易文件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意向申请人对宗地交易有疑问的,应当在规定的网上挂牌申请时间开始前提出书面意见或以口头方式向本中心及委托方等咨询(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土地矿产交易组、*开通会员可解锁*权益与利用股、*开通会员可解锁*行政审批服务股)。

五、竞买资格及要求

符合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本次挂牌交易只接受网上单独竞买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现场书面递交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自然资源资产组合的签订及成交价款的相关事项

依据相关委托交易条款规定:

(一)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的签订:

组合包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和高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自然资源组合包供应合同。

(二)成交价款的相关事项:

本次网上公开挂牌交易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出让价款可分两期付款,第一期自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纳,首期缴款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20%,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首期土地出让价款;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缴纳完毕。受让方在支付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时,应当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方支付利息。该约定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造成纠纷与争议的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三)相关违约责任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自然资源组合包供应合同,或放弃竞得资产组合包的,应当承担相应违规违约和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应当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延期超过60 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4.资产包出让所需缴纳的税费全部由竞得人负责(具体涉税事项请咨询税务管理部门)。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竞得人需项目到期前一年内做好交付的相关准备工作。

2.资产组合包如因竞得人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在出让年限内无法继续投资开发,政府可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水域旅游观光经营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或附着物不予补偿;如因政府征收征用需要,导致资产包各资源无法开发利用,政府根据实际依法依规予以适当补偿。

3.资产包内的建(构)筑物经公开出让后,交由竞得人使用或处理。

4.竞得人应该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地;需要改变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如因以上约定的缴款期限、款项等原因导致后期的权属登记等发生税费滞纳金、纠纷及障碍的,一切责任本中心概不负责。

(五)本次交易自然资源资产组合包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价规则详见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文件,有意者,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茂名市)” 等媒介查看公告。即日起标的实地展示并可联系看样或查询,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土地矿产组、*开通会员可解锁*权益与利用股、*开通会员可解锁*行政审批服务股;联系地址:高州市东方大道388号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四楼。

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