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1日1个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5-11
发布于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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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fsc3@hbj.suzhou.gov.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艾曼斯(苏州)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改建1台X射线检测装置项目

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227号应用研发中心楼1楼

艾曼斯(苏州)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江苏睿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拟将1台TOMOSCOPE型X射线检测装置(最大管电压225kV、最大管电流0.3mA,额定功率25W,属Ⅱ类射线装置)由办公楼1楼实验室搬迁至应用研发中心楼1楼X射线检测室使用,并启用该X射线检测装置CT检测功能,用于公司生产的各种新型工程塑料制品检测。

主要环境影响:X射线。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严格执行辐射工作场所分区管理要求。(2)辐射防护屏蔽落实设计要求,辐射防护效果满足相关标准。(3)按照要求配备门机联锁、工作状态指示灯、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钥匙开关、紧急停机按钮等安全措施并定期检查,确保正常运行。(4)配备必要的巡测仪,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巡测。(5)辐射工作人员配置个人剂量计,定期送有资质部门监测个人剂量。(6)成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并以文件形式明确管理人员职责。辐射防护负责人及辐射工作人员通过“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相应专业类别考核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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