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0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吴中区)
发布时间:
2026-03-10
发布于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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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苏州朗高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高性能驱动电机智能制造项目(一期)扩建项目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区政务服务中心B楼3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苏州朗高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高性能驱动电机智能制造项目(一期)扩建项目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繁丰路733号

苏州朗高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森清元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朗高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7635.48万元,在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繁丰路733号内租赁厂房,建设新能源高性能驱动电机5万台项目。

1、废气:定子绝缘、定子灌封、转子涂胶、转子塑封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脱附+催化式焚烧炉(CO)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过程产生烟尘,经“移动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定子打磨过程产生颗粒物,经“移动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员工生活废水接管至苏州市吴中区胥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最终排入胥江。

3、项目经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一般固废由项目方统一收集后外售;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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