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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苏州沃尔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30万件新能源汽车配件等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区政务服务中心B楼3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苏州沃尔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30万件新能源汽车配件等项目 |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木东路402号 |
苏州沃尔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科瑞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沃尔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500万元,项目年产导电环(新能源汽车配件)630万件、导热材料650吨、自固化包材120吨 |
1、废气:项目导电环生产线镭雕、焊接及清洁工序废气经车间负压+集气罩收集至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6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激光打标工序废气采用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导热材料生产线投料、分散搅拌、擦拭、压延产生的废气和自固化包材生产线投料、密炼、混炼、擦拭、挤出、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车间负压+集气罩收集至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6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胥江。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备的位置,有效利用建筑隔声,并采取隔声、吸声材料制作门窗、墙体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加装消声器,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收集委托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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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振兴塑料包装材料厂迁建年产吸塑盘600吨、PE袋240吨项目 |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东庄路21号2#厂房 |
苏州振兴塑料包装材料厂 |
苏州晓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东庄路21号2#厂房,项目租用厂房建筑面积2470平方米,总投资为2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吸塑盘600吨、PE袋240吨。 |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接管至苏州甪直新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2)废气:本项目吸塑、吹膜、制袋废气经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本项目对噪声的治理措施如下:合理布局厂房,在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音、振动小的设备;采取隔音降噪、距离衰减等措施;主要产噪设备做好减振措施。 (4)固体废物: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