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张家港市)
发布时间:
2026-01-28
发布于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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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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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气凝胶保温材料生产制造新建项目

苏州张家港市冶金工业园(锦丰镇)华润路97号

张家港市凝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苏州远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冶金工业园华润路97号,租用厂房面积4611.25平方米,为新建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添置相应生产设备及设施,建成后年产玻纤气凝胶保温棉2000立方米。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本项目浸胶凝胶工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一套“碱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脱附+电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以上废气执行相应排放标准。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排放限值。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2

电瓶车、三轮车蓄电池塑料外壳生产制造项目

张家港市塘桥镇周巷村(张家港市远恒模塑机械有限公司内)

张家港市塘桥振新塑料厂

张家港市格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周巷村,租用厂房面积1084平方米,为迁建项目,总投资260万元,添置相应生产设备及设施,建成后年产电瓶车、三轮车蓄电池塑料外壳40万套。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本项目熔化、压铸成型工序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注塑工序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废气执行相应排放标准。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排放限值。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3

新建香水喷头生产项目

张家港市乐余镇乐兴南路129号33幢

张家港市伟丽喷雾塑业有限公司

苏州致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乐余镇乐兴南路129号33幢,购置厂房面积4054.26平方米,购置相应设备,主要从事香水喷头生产,该项目建成后,年产香水喷头1亿个。

1.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 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 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4. 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4

耐腐蚀化工设备加工制造项目

张家港市202县道与乐红路交叉口西南340米

江苏鑫氟天科技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格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张家港市乐余镇202县道与乐红路交叉口西南340米,租用厂房面积15243.45平方米,为搬迁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添置相应生产设备及设施,建成后年产反应釜200套,储罐、离心机、机壳等涂装件加工2000套。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本项目焊接废气收集经移动式焊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排放,多股喷砂废气各自密闭收集配套干式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米排气筒1#、2#排放,多股喷粉废气各自密闭收集分别经多套干式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3#、4#、5#、6#排放,多股固化废气各自密闭收集经多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7#、8#、9#、10#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经7#、8#、9#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相应排放标准。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排放限值。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5

体育器材项目

张家港市南丰镇海丰路11号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澳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南丰镇海丰路,投资1000万元,利用自有厂房,建筑面积5880平方米,从事体育器材生产。本项目建成后年生产乒乓球桌5万张、运动木地板10万平方米、跳箱500个、起跳板500块、投掷类体育器材5000件。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接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本项目砂光(UV辊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砂光粉尘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P24)排放。切割、选料、双头榫、四面刨、锯边、刨边、砂光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木粉尘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P23)排放。UV辊涂、丝印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P22)排放。调漆、喷漆、烘干、洗枪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水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P22)排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标准。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在转移处理危险废物过程中,须按规定办理专项审批手续。厂区内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废液(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张家港市凝丰新材料有限公司承诺书张家港市塘桥振新塑料厂承诺书张家港市伟丽喷雾塑业有限公司承诺书江苏鑫氟天科技有限公司承诺书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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