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7日1个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27
发布于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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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fsc3@hbj.suzhou.gov.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公司新建1台电子直线加速器项目

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15号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公司

沃美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拟在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15号新建厂区地下一层东南角新建1座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配备1台DZ-6/1000型电子直线加速器(最大X射线能量6 MeV,距靶1 m处剂量率1000 cGy/min,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平板探测器老化测试和成像实验。

本项目会产生辐射环境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严格执行辐射工作场所分区管理要求。(2)加速器机房及机头局部辐射防护屏蔽落实设计要求,辐射防护效果满足相关标准。(3)加速器机房所有入口处的防护门(包括工件门及人员门)拟与加速器联锁。在任意一扇防护门开启时,加速器不能加高压出束。(4)加速器机房检测室工件门外、人员门外、西墙各设置1个警示灯箱。(5)加速器机房人员门门口、迷道口、工件门内侧各设置1个开门按钮,确保异常情况时人员能从加速器机房内迅速开门离开。(6)加速器机房内设置急停按钮,加速器机房内东北角及西南角各设置一个巡检按钮。(7)加速器机房西侧墙上、迷道内拐角处各安装1个固定式剂量监测装置的探头。(8)加速器机房内和迷道内设计安装4个摄像头,可监控到整个加速器机房。(9)加速器机房检测室拟安装通风装置。(10)配备必要的巡测仪,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巡测。(11)辐射工作人员配置个人剂量计,定期送有资质部门监测个人剂量。(12)成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并以文件形式明确管理人员职责。辐射防护负责人及辐射工作人员通过“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相应专业类别考核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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