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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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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赛索尔半导体CMP设备核心部件研发生产项目 |
张家港市凤凰镇友谊路211号凤邦科技产业园4幢 |
赛索尔新材料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
本项目租用张家港凤邦工业园4800平方米厂房,改造车间及辅助用房等约4800平方米,新增形状分级机、手动抛光机、自动化抛光机、过滤机、曝光机等设备生产抛光钻石碟。建成后将具备年产60万个钻石研磨碟的生产能力。 |
(一)本项目含铬废水经含铬废水回用系统(收集池+pH 调节+还原反应+混凝沉淀+蒸发浓缩)处理后回用于铬酸雾废气喷淋、电镀铬及清洗工段等涉铬工段,含镍废水经含镍废水预处理系统(收集池+pH 调节+混凝沉淀+离子交换柱)处理至车间排口总镍达标,含铜废水经含铜废水预处理系统(pH调节+混凝沉淀)预处理,再与碱性废水、一般工艺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废气喷淋废水(不含铬)、初期雨水合并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站(调节池+气浮+A/O 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处理达标后经生产废水接管口接管至张家港市清泉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放标准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和张家港市清泉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生活污水接管口接管至张家港塘桥片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二)本项目产生酸性气体和碱雾的各槽体操作过程采用活动盖板密闭,槽内顶部布设有集气管道,酸性气体和碱雾采用密闭负压收集经“两级碱洗+除雾”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产生铬酸雾的各槽体操作过程采用活动盖板密闭,槽内顶部布设有集气管道,铬酸雾采用密闭负压收集经“格网回收+两级还原洗涤+碱洗+湿式电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采用加盖密闭收集与危废暂存库废气采用密闭微负压收集合并经“一级碱洗+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按报告表所列标准执行。 (三)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标准。 (四)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
赛索尔新材料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