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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旭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无溶剂型聚氨酯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hpc@hbj.suzhou.gov.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旭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无溶剂型聚氨酯新材料生产项目 |
昆山市淀山湖镇新乐路198号 |
旭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
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
本项目对现有3#车间进行改造,新购设备及装置,建设无溶剂型聚氨酯树脂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革用无溶剂聚氨酯树脂3万吨/年、复合用无溶剂聚氨酯树脂2.5万吨/年、先进复合材料用聚氨酯树脂2万吨/年的产能。 |
1.废气 (1) 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气主要为投料、真空、聚合反应、搅拌、脱泡、过滤包装等工序产生废气。投料(固体料)、过滤包装工序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其余工序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集气罩收集废气与先进复合材料用聚氨酯树脂B组分生产工艺废气经新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革用无溶剂聚氨酯树脂A组分、革用无溶剂聚氨酯树脂B组分、复合用无溶剂聚氨酯树脂A组分、复合用无溶剂聚氨酯树脂B组分、先进复合材料用聚氨酯树脂A组分其他工序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新建“过滤+RCO”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储罐区的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收集后经新建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废水处理过程废气通过密闭空间、负压换气方式捕集后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9(新建)排放;危废库废气通过车间换气方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依托现有)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6(依托现有)排放;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3(依托现有)排放。 (2) 无组织废气 ①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物料尽量采用管道进行输送,减少人工物料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反应釜放空口、不凝气出口、真空泵尾气口均设置管道收集系统,通过管道将可能散逸的废气送入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加强生产装置、储罐和管线的巡查,如发现跑冒滴漏或阀门密封不严、法兰损坏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检修。②在使用原料过程中,在满足生产的情况下,使桶口尽量小的暴露于环境中,尽量减少易挥发物质向环境中的无组织挥发;使用原料结束后立即盖上桶盖,且保持原料桶密闭,避免有机物的无组织挥发;待回收的原料包装桶暂存过程中,必须做封盖处理,保持桶内密闭,切断桶内剩余的少量易挥发物料以无组织形式进入大气的途径,避免造成二次污染。③仓库内的桶装物料必须分类储存、密封储存、竖立储存,不得堆积,不得斜放;取用后的包装桶应及时加盖、密封。在桶内物料取用完后,应将废包装桶加盖、密封,送入废包装桶储存,不得敞开储存,防止残留的物料挥发产生无组织废气。 2. 废水 旭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已铺设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初期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事故情况下关闭排放闸口,经监测合格后方可达标排放。其余雨水通过雨水排口排放至东分圩河。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含氮磷,排入新建废水处理站处理,经“废水调节+水解酸化+厌氧+好氧+MBR+RO”工艺综合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废水达到接管标准后接管排入淀山湖琨澄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软水制备浓水一起接管排入淀山湖琨澄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 本项目新增噪声源有:反应釜、泵、离心机、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强约80-90dB(A)。为了减少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对项目噪声源进行分类治理,以期达到最好的降噪效果。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 (1)设备减振、隔声:对各类风机安装隔声罩,并在机组与地基之间安置减震器,在风机与排气筒之间设置软连接。 (2)加强建筑物隔声措施: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均安置在室内,有效利用了建筑隔声,并采取隔声、吸声材料制作门窗、墙体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采取隔声措施。 (3)强化生产管理:确保各类降噪措施有效运行,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各设备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加强管理,防止突发噪声。 4.固废 本项目在3#车间内东北角设置废包装桶临时贮存点,面积约100m2,其他危废贮存于已建危废仓库,面积240m2,位于2#罐区东南,贮存能力约192吨。目前现有项目运行稳定,危废均妥善贮存处置,计划包装桶3天转运一次;污泥、废机油、废树脂(滤渣)、废树脂(过期/残次品)采用桶装方式密闭贮存,1个月转运一次;废活性炭采用桶装方式密闭贮存,3个月转运一次,故本次依托现有危废库可满足全厂危废暂存及周转需要。本项目危废处置由有资质单位统一负责,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人员等均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委派;危险废物均采用卡车道路运输,优先选用目前危废运输较为普遍使用的厢式货车,该运输的优点是可以防止危废运输过程中的抛撒,防止车辆因颠簸、振动导致废弃物的倾翻,泄漏;敞开式半挂车运输则需采用雨布覆盖、捆扎进行固定。废包装桶装车后会用绳捆扎,严格按照每车最大运输只数装载,严禁超载超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容器收集后使用专用的工具(如推车)经指定路线运输至危废仓库内暂存,厂区内部转运应综合考虑厂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转运路线,填写《危险废物厂内转运记录表》;内部转运结束后,应对转运路线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危险废物遗失在转运路线上。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不在厂区内自行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再循环、再利用、处置直至最终处置全过程中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5.土壤及地下水 运行期严格管理,加强巡检,及时发现污染物泄漏,一旦出现泄漏及时处理,检查检修设备,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降低到最低。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气态污染物沉降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定期开展土壤、地下水污染监测。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土壤、地下水环境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