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0日3个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9-20
发布于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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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10千伏渭楼1326线28#-常楼变/楼拾138A线常楼变-1#迁改工程、苏州220千伏董昭4X82线12#-21#迁改工程、苏州220千伏金董2X94线37#-41#迁改工程等3个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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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箱:fsc4@hbj.suzhou.gov.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110千伏渭楼1326线28#-常楼变/楼拾138A线常楼变-1#迁改工程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境内

苏州高铁枢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1326渭楼线28#-常楼变/138A楼拾线常楼变-1#全为电缆工程,新建110kV线路起于220kV常楼变GIS出线间隔,终止于现状1326渭楼线28#和138A楼拾线1#电缆终端塔。本工程双回路电缆线路路径长度为525m,其中新建2.1×2.1米电缆井长约47m,新建1.6×1.8米电缆井长约30m,新建1.2×1.8电缆井长约30m,新建24通MPP过路排管长约88m。利用现状通道长约330m(现状通道内现有同沟敷设的电缆为双回电缆,分别为1386楼良线/1387楼下线)。

电缆型号:新建电缆型号与现状电缆型号一致,选用ZC-YJLW03-64/110kV-1×1000mm2单芯铜导体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护套、聚乙烯外护套电力电缆。

 拆除部分:拆除常楼变GIS出线间隔至现状1326渭楼线28#和138A楼拾线1#电缆终端塔双回电缆,拆除电缆路径长约390m,拆除户外电缆终端头6只,拆除户内GIS终端头6只,拆除避雷器6只,拆除ADSS光缆2×450m。现有电缆通道基础不拆除。

通信部分:现状通道内敷设的2根ADSS光缆一并迁移,新敷设48芯ADSS光缆2×750m。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一、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施工期生态影响的有效措施如下:(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增强其生态环保意识;(2)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3)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4)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土建施工;(5)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6)为不增加对地表的扰动,尽量减小土方开挖量,拆除工程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回填及绿化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并在景观上做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扬尘造成的污染是短期和局部的影响,施工完成后便会消失。降低施工期扬尘的有效措施如下:(1)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2)优先选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3)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撒,不超载,经过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4)设立施工保洁责任区,确保施工场地周围环境清洁等措施防治土方作业等施工扬尘。对照大气污染防治“十达标”,即“围挡达标、道路硬化达标、冲洗平台达标、清扫保洁达标、裸土覆盖达标、工程机械达标、油品达标、运输车辆达标、在线监控达标、扬尘管理制度达标”,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保护措施符合与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达标要求,确保施工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排放标准要求。

3.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如下:施工废水严禁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场地不设置厨房,施工人员就餐为外购,无餐饮废水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现有的卫生设施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4.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大多为不连续性噪声,产噪设备均置于室外。本工程施工期间应严格做到以下几点:(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2)加强施工管理、设置围挡,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3)施工工地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4)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5)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制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的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1)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分类收集,不得随意堆弃。(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3)拆除线路产生的旧电缆等由建设单位回收,及时清运减少土地占用。

二、 运行期

1.生态保护措施: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利用屏蔽作用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确保线路沿线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的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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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苏州220kV董昭4X82线12#-21#迁改工程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支塘镇境内

常熟市交通工程管理处

江苏通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迁改220kV董昭4X82线12#~21#段线路,1回,线路路径总长约3.08km,其中新建22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2.6km,恢复22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48km,新建杆塔10基。新建220kV单回架空线路导线型号为2×JL3/G1A-630/45钢芯铝绞线,恢复220kV单回架空线路导线型号为2×LGJ-300/25钢芯铝绞线。拆除现状220kV董昭4X82线路径长约2.36km,拆除现状220kV董昭4X82线杆塔8基。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增强其生态环保意识;(2)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3)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4)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天土建施工;(5)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6)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时,定期检查设备,防止含油施工机械器具的油料跑、冒、滴、漏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7)线路工程施工时,牵张场主要采取彩条布苫盖、钢板铺垫的措施,临时道路主要采取钢板铺垫的措施,跨越场以搭建毛竹跨越架为主,塔基及塔基施工区主要措施包括堆土苫盖、临时沉淀池、表土保护等;(8)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架空线路塔基处土地及施工临时用地复耕或复绿处理,保证一定的植被覆盖度和土壤肥力,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9)对拆除杆塔的塔基混凝土基础进行拆除,拆除深度至地下1m,以满足复耕或复绿要求,并恢复其原有土地使用功能;(10)本项目临近常熟市白茆塘河湖管理(保护)范围施工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施工场地和施工人员远离常熟市白茆塘河湖管理(保护)范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及固体废物不排入常熟市白茆塘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同时,加强施工期的监督管理,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不得在本项目涉及的管控区域范围附近随意活动和行驶,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在规定施工区域外活动。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2)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在主要噪声源设备周围设置移动式声屏障,综合降噪量不低于15dB(A)~30dB(A),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限值要求;(3)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4)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制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2)选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临时堆放区域,采取密闭存储或防尘布苫盖,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3)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洒,不超载,经过村庄等保护目标时控制车速;严格执行移动源管控要求,所有进场运输车辆优先选用纯电动、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车辆;确需使用燃油车辆的,必须满足国家第六阶段(国VI)排放标准,严禁国III及以下高排放车辆进场;(4)施工过程中做到大气污染防治达标相关要求,即“围挡达标、道路硬化达标、清扫保洁达标、裸土覆盖达标、工程机械达标、油品达标、运输车辆达标、扬尘管理制度达标”;(5)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空地硬化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排放标准要求。

4.水污染防治措施:(1)线路施工阶段,施工人员居住在施工点附近租住的民房内,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2)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回用不外排;(3)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厕所,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移动式厕所处理后,不外排。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的管理,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2)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及时委托相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3)开挖的土石方就地回填,拆除、破碎的塔基基础作为建筑垃圾委托有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拆除的杆塔及导线由供电公司统一回收处理。

二、运行期

1.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通过保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新建段≥19m、恢复架线段≥26m),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确保线路周围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控制限值要求,线路沿线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并采取保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新建段≥19m、恢复架线段≥26m)等措施,以降低可听噪声,减轻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

3.生态保护措施:运行期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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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苏州220kV金董2X94线37#-41#迁改工程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支塘镇境内

常熟市交通工程管理处

江苏通凯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迁改220kV金董2X94线37#~41#段线路,1回,线路路径总长约1.29km,其中新建22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75km,恢复22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54km,新建杆塔4基。新建220kV单回架空线路导线型号为2×JL3/G1A-630/45钢芯铝绞线,恢复220kV单回架空线路导线型号为2×LGJ-300/25钢芯铝绞线。拆除现状220kV金董2X94线路路径长约0.45km,拆除现状220kV金董2X94线路杆塔3基。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增强其生态环保意识;(2)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3)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4)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连续雨天土建施工;(5)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6)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时,定期检查设备,防止含油施工机械器具的油料跑、冒、滴、漏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7)线路工程施工时,牵张场主要采取彩条布苫盖、钢板铺垫的措施,临时道路主要采取钢板铺垫的措施,跨越场以搭建毛竹跨越架为主,塔基及塔基施工区主要措施包括堆土苫盖、临时沉淀池、表土保护等;(8)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架空线路塔基处土地及施工临时用地复耕或复绿处理,保证一定的植被覆盖度和土壤肥力,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9)对拆除杆塔的塔基混凝土基础进行拆除,拆除深度至地下1m,以满足复耕或复绿要求,并恢复其原有土地使用功能。(10)本项目临近常熟市白茆塘河湖管理(保护)范围施工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施工场地和施工人员远离常熟市白茆塘河湖管理(保护)范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及固体废物不排入常熟市白茆塘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同时,加强施工期的监督管理,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不得在本项目涉及的管控区域范围附近随意活动和行驶,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在规定施工区域外活动。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2)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在主要噪声源设备周围设置移动式声屏障(综合降噪量约20dB(A)),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限值要求;(3)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4)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制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2)选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临时堆放区域,采取密闭存储或防尘布苫盖,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3)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洒,不超载,经过村庄等保护目标时控制车速;严格执行移动源管控要求,所有进场运输车辆优先选用纯电动、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车辆;确需使用燃油车辆的,必须满足国家第六阶段(国VI)排放标准,严禁国III及以下高排放车辆进场;(4)施工过程中做到大气污染防治达标相关要求,即“围挡达标、道路硬化达标、清扫保洁达标、裸土覆盖达标、工程机械达标、油品达标、运输车辆达标、扬尘管理制度达标”;(5)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空地硬化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排放标准要求。

4.水污染防治措施:(1)线路施工阶段,施工场地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式厕所收集,定期清运,不外排;线路施工人员居住在施工点附近租住的民房内,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的污水处理系统;(2)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回用不外排。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的管理,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2)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及时委托相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3)开挖的土石方就地回填,拆除、破碎的塔基基础作为建筑垃圾委托有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拆除的杆塔及导线由供电公司统一回收处理。

二、 运行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通过保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19m)、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方式,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确保线路周围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控制限值要求,线路沿线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并采取保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19m),以降低可听噪声,减轻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

3.生态保护措施:运行期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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