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3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13
发布于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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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hpc@hbj.suzhou.gov.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苏州博明萨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扩建轮毂装饰件项目 太仓市陆渡街道山河路3号 苏州博明萨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苏州新视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年增产轮毂装饰件8200万个 (1)大气污染项目滚涂、烘烤、丝印、烘干、上光以及清洗擦拭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经密闭方式收集,危废仓库废气经负压抽风系统收集后一同引入一套LACO高效吸附低温催化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固化废气在密闭固化烘道上方接管道与最终检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一同引入现有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喷粉、粉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二级旋风除尘设施处理后沿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除尘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2)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仅新增员工生活污水,其接管至太仓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是滚印机、上光机、丝印机运行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设备安装在室内,做好减振与消声处理;平时维护好设备的良好状态,减少对外部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无尘布、不合格品、废包装物、废膜边角料、金属边角料、收集粉尘、废滤袋(含收集粉尘)、废粘纸、废模具、废毛刷、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洗板水、废包装容器、废高效吸附材料耦合催化降解剂、废手套、废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其中不合格品、废包装物、废膜边角料、金属边角料、收集粉尘、废滤袋(含收集粉尘)、废粘纸、废模具、废毛刷集中收集在现有一般固废仓库内暂存后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处置,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洗板水、废包装容器、废高效吸附材料耦合催化降解剂、废手套、废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以及废无尘布在厂区现有危废仓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本次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文件要求采取网络平台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公参调查过程中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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