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张家港市)
发布时间:
2026-09-18
发布于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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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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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

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电厂路6号

江苏亿大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远创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电厂路6号,利用原有厂房,调整车间布局,购置相应生产设备,主要从事一般固体废物处置(生产均在生产车间内),该项目建成后,全厂年回收处置一般固体废物67万吨。

1.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 本项目一般固废资源化处理线产生的废气由设备密封收集经布袋除尘器(1#)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压制成型块生产线和废塑料处理线产生的废气由设备密封收集经布袋除尘器(2#)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2)排放,废金属、炉渣处理线废气由设备密封收集经布袋除尘器(3#)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3)排放,装卸(传送带装卸均为密闭操作)废气采取喷雾降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运输过程产生的运输扬尘采取喷雾降尘、密封罐车运输、加盖帆布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烘干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 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4. 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2

年产钙钛矿、镉系量子点材料与组件800吨量子点光学膜200万平扩建项目

张家港市锦丰镇创业路26号3号楼一层

张家港致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盛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张家港市锦丰镇创业路26号3号楼,利用现有租用厂房6090平方米扩建,总投资3000万元,购置相应生产设备与装备,建成后本项目年产钙钛矿、镉系量子点材料与组件800吨量子点光学膜200万平方米。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本项目量子点半成品颗粒生产废气经收集通过一套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经22m高1#排气筒排放,涂布固化废气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2m高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造粒原料粉碎废气破碎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后经一套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经22m高4#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量子点材料生产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2m高3#排气筒有组织排放,以上排放废气执行相应排放标准。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排放限值。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江苏亿大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承诺书

张家港致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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