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张家港市)
发布时间:
2026-06-02
发布于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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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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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医疗器械生产迁建项目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创业路4号厂内北面2号楼

张家港捷康医疗器械设备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格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锦丰镇创业路4号厂内北面2号楼,投资600万元,租用苏州市康易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3806平方米,从事转运车、担架、上/下肢医用外固定支具的生产。本项目建成后年生产转运车50件、担架56150件、上/下肢医用外固定支具5000件。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接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本项目转运车、救护车担架、楼梯担架、铲式担架、折叠担架生产精加工、氧化工序外协。普通担架生产焊接工序外协。上/下肢医用外固定支具生产表面处理工序外协。下料、裁剪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吹塑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8米高排气筒(P1)排放。熔接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标准。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张家港捷康医疗器械设备有限公司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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