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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启南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szsxcqsthjj@1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启南路改造项目 |
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启南路,北起石田路、南至金宅路 |
苏州通恒市政公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苏州市相城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改造启南路(石田路一金宅路),改造总长度约1089米,宽约25至36米,含上跨苏州绕城高速桥梁1座、简支箱梁桥1座。同步建设照明、管线、交安等设施及绿化等项目 |
1.强化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施工期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和制度,编制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依据《报告表》和批复进一步细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将生态环境保护投资纳入工程概算。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条款和责任;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实施过程中应进一步优化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合理选择施工场所,严格划定施工范围,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防治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恢复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干扰。该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生态多样性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3.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优化设计及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水域施工区域及作业时间,水域施工采取围堰法,科学隔离施工区域和水域。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按《报告表》要求妥善处理,严禁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4.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全封闭围挡裸土与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等湿法作业、路面与场地硬化、出入车辆有效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等相关要求。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采取优化施工工艺,强化施工管理,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不设置混凝土拌和站;注意控制施工扬尘,实施裸土覆盖,运输车辆的车厢应配备顶棚或遮盖物,合理布设材料堆场,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风天气地面作业;料场设置围挡,实施表面覆盖,加强日常洒水降尘;使用符合标准的油料或清洁能源;优化固体废物运输路线,运输车辆须加盖封闭。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14041-2021)表3标准及《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 5.认真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施工工艺;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必要时采取适当临时隔声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0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的应取得相关部门夜间作业证明并公示后方可进行,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项目全线采用低噪声路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噪声防治措施,加强交通管理和道路养护,对沿线噪声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预留部分资金,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防治措施,防止对沿线居民正常生活、生产造成不良影响; 6.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沉淀池沉渣、弃土等按照《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要求由施工单位运送至指定地点合理处置,严禁乱丢乱弃。施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持有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存储,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7.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按要求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防范环境风险; 8.按要求制定并实施环境监测计划,开展施工期的环境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发现监测数据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9.施工过程中如遇土壤、底泥污染问题,应立即停止施工,上报主管部门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10.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11.组织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将环境监理纳入工程监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