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7日1个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27
发布于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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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苏州市人工智能算力中心配套110kV变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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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箱:fsc3@hbj.suzhou.gov.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江苏苏州工业园区百奥福生物产业有限公司110千伏配套工程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

苏州工业园区百奥福生物产业有限公司

中升太环境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1)110kV线路

本项目新建220kV 甪直变至百奥福红线附近电缆终端站 110kV双回线路,线路路径长度5.10km,其中220kV甪直变至电缆分支站线路路径长为3.15km;电缆分支站至百奥福红线 附近电缆终端站线 路路径长为1.95km。

本项目利用已建、待建电缆通道敷设约 4.011km,新建电缆通道路径长约 0.939km。

(2)电缆分支站及电缆终端站

在长阳街与独墅湖大道东北角新建1座电缆分支站(两进六出),长18m,宽13m,永久占地面积为 234m2。

在苏州工业园区百奥福生物产业有限公司红线附近新建1座电缆终端站(两进两出),长12m,宽9m,永久占地面积为 108m2。

(3)占用间隔

本线路占用220kV 甪直变2个110kV 备用出线间隔(待用 1287、待用1288),本期无需扩建。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活动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影响。

二、运行期: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扬尘造成的污染是短期和局部的影响,施工完成后便会消失。降低施工期扬尘的有效措施如下:(1)项目施工前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2)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洒水,及时清扫、冲洗,4 级以上大风日停止土方工程;(3)车辆驶离时施工现场时清洗轮胎和车身,不带泥上路,运输车辆进入场地应低速行驶,减少尘量;(4)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洒,不超载;(5)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同时避免起尘材料的露天堆放,施工渣土需用帆布覆盖。(6)对照大气污染防治“十达标”,线路施工过程中做到“围挡达标、清扫保洁达标、裸土覆盖达标、工程机械达标、油品达标、运输车辆达标、扬尘管理制度达标”,确保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符合与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达标要求,确保施工扬尘排放符合《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排放标准要求。(7)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水严禁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回用不外排,沉淀物质随施工场地内固体废物运至指定地点;(2)施工现场不设置厨房,施工人员就餐为外购,无餐饮废水产生。线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现有的卫生设施进行处理,不排入周围环境。

3、声环境保护措施

(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设置围挡,控制设备噪声源强;(2)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3)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确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在夜间施工时禁止使用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4)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制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分类收集,不得随意堆弃。(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3)基础浇注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二次扬尘污染。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 号)等文件要求,吴淞江段地下电缆通道作业时,禁止开(围)垦、填埋湿地;挖砂、取土、开矿、挖塘、烧荒;引进外来物种或者放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以及鱼类洄游通道;猎捕野生动物、捡拾鸟卵或者采集野生植物,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或者其他水生生物;取用或者截断湿地水源;倾倒、堆放固体废弃物、排放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2)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3)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4)控制地表剥离程度,减小开挖土石方量和植被破坏,土方尽可能回填,减小垃圾量的产生;(5)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土建施工;(6)施工过程中做好水土流失的防护措施,因地制宜选用合适的施工方式,减少动土面积,严禁随意开挖,开挖土石方优先回填。开挖时表层所剥离的 15~30cm 耕植土临时堆放,采取土工膜覆盖等措施,后期用于覆土并进行绿化;

(7)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及时进行场地平整和植被恢复,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

二、运行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 号)等文件要求,吴淞江段地下电缆通道应禁止开(围)垦、填埋湿地;挖砂、取土、开矿、挖塘、烧荒;引进外来物种或者放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以及鱼类洄游通道;猎捕野生动物、捡拾鸟卵或者采集野生植物,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或者其他水生生物;取用或者截断湿地水源;倾倒、堆放固体废弃物、排放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电缆线路采用自屏蔽电缆,电缆线路的金属保护套、屏蔽层进行接地安装,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3、环境监测计划:根据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管理要求,制定了环境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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