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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苏州创欣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电致变色镜片500万套及智能防眩目后视镜总成200万套改扩建项目等1个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区政务服务中心B楼3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苏州创欣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电致变色镜片500万套及智能防眩目后视镜总成200万套改扩建项目 |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引凤路399号(胥口镇长安路以南、浦临路以西4号楼) |
苏州创欣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晓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创欣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租赁苏州芯谷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引凤路399号(胥口镇长安路以南、浦临路以西4号楼)闲置厂房进行生产,总投资10500万元,建成后形成年产电致变色镜片500万套、智能防眩目后视镜总成200万套的生产能力。 |
1、废气:本项目超声波清洗机(9槽)、平面清洗机、点胶贴合机、灌注机、隧道炉和封口机均为密闭设备,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设备直连管道收集;固化、擦拭、印刷、烘干、贴导电电极、网版清洗和焊接等工段产生的废气,经密闭式负压集气罩收集,汇总后进入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根5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捕集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切割和镭雕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除尘设备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砂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超声波清洗2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不含氮磷)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苏州市吴中太湖新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经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一般固废由企业收集后委托合法合规单位处理;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