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铜陵市2025年度体育强省建设经费转移支付
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下达体育强省建设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体育强省建设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5〕292号),2025年度省下达我市体育强省建设专项资金422.6万元。
(二)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度下达铜陵市体育强省建设资金422.6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群众体育工作309万元,“三大球”普及推广60万元,体校主训基地重点项目53.6万元,资金全部拨付到位,执行率70.77%。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群众体育工作:口袋体育公园40万元、健身步道150万元、和美乡村示范点建设50万元、公益体育培训10万元、县级科学健身指导中心项目20万元、赛事补助25万元、县区社区运动会14万元,资金已到位。
青少年工作:“三大球”推广普及60万元、主训基地(市级体校)重点项目53.6万元,资金已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群众体育工作:支持城镇社区群众身边室内、室外健身设施建设,全市共新建健身步道23公里;建成义安区新桥办事处矶山社区、顺安镇牡丹城、枞阳县横埠镇范潭、藕山镇桥港等4处口袋体育公园;完成义安区五松镇北湖公园、义安区金塔村、枞阳县白柳镇山河村等3个“和美乡村”全民健身示范点项目建设;丰富群众身边高质量品牌赛事供给,举办高品质赛事活动并给予赛事补助;支持一县三区开展4场社区运动会;公益培训3场(从市级资金支付赛事经费);县级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因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建设标准将进行调整,为防止“买来就落伍”的情况,故而推迟到2026年进行,后续将抓紧项目的推进和完成。
青少年工作:组织青少年参与十四届市运会(青少年部)第十届足球联赛、十四届市运会篮球比赛(青少年部)、参加省青少年女子U14、男子U14、男子U15、男子U16足球锦标赛、参加徽青赛男子高中组第一阶段比赛;购买体育器材设备及场地改善,全年累计培养训练运动员186人,组织外训比赛12场,开展教练员培训人数达10人以上,向省队输送后备人才15名,在省级以上赛事中斩获奖牌23枚,圆满实现“为安徽争光、为国家争光”的中期绩效目标,对提升本省竞技体育整体水平和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质量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增强责任意识,按照有关规定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和财政下达资金的使用范围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安全性、合理性。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铜陵市2025年度体育强省建设专项资金422.6万元,其中309万元用于群众体育工作,113.6万元用于青少年体育工作,资金执行率70.77%,除主训基地重点项目外,其余基本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支持新建健身步道23公里,支持体育公园、室内体育设施配建4个,支持建设和美乡村示范点体育设施3个,举办公益体育培训3场,举办体育品牌赛事活动8场,主训基地(体校)重点项目青少年运动员规模达210人,主训基地(体校)重点项目教练员数量达11个,支持“三大球”推广普及项目6个,县级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建设因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建设标准将进行调整,为防止“买来就落伍”的情况,故而推迟到2026年进行,后续将抓紧项目的推进和完成。
(2)质量指标
场地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合格率100%,赛事和活动完成率85%。
(3)时效指标
赛事和活动按进度完成及时率90%。
(4)成本指标
项目实施总成本≤422.6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吸引社会资本对体育领域投入的促进影响程度明显。
(2)社会效益
促进全民健身、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影响程度明显。
(3)生态效益
不适用。
(4)可持续影响
对群众参与健身的影响程度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健身人群、市级体校等受益主体满意度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各项工作基本未偏离绩效目标。主训基地重点项目因部分体育项目赛事周期较长、受赛事周期调整、赛程延期影响,预算执行进度滞后,相关资金需跨年度安排使用。后续将加快项目推进,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同步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定期核对资金支出与绩效目标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拟在局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铜陵市2025年度体育强省建设经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铜陵市2025年度体育强省建设经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体育强省建设经费转移支付 |
|||||||||||||
| 省级主管部门 |
安徽省体育局 |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预算执行率(B/A)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422.6 |
422.6 |
299.09 |
10 |
70.77% |
7 |
||||||||
| 其中:中央资金 |
||||||||||||||
| 省级资金 |
422.6 |
422.6 |
299.09 |
10 |
70.77% |
7 |
||||||||
| 市级资金 |
||||||||||||||
| 县级资金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1.加快体育事业发展,支持推动我市落实各项体育工作,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新建全民健身步道23公里,为4个城市口袋公园配建体育设施,提升行政村健身设施,支持打造和美乡村示范点2个;丰富群众身边高质量品牌赛事供给,举办高品质赛事活动;支持县区开展社区运动会和县级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建设,把科学健身、运动促进健康送到群众身边。 2.围绕项目结构布局,推动全市“三大球”(足球、排球、篮球)项目进校园,扩大校园体育类覆盖面,撬动我市“三大球”竞技体育项目“一条龙”布局,实现寻找苗子、发现苗子、培养苗子目标。 3.打造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精品工程,加强训练、比赛、科研等方面管理工作;为运动员提供伙食和购置营养品,保障运动员营养需求;购置项目训练比赛服装、训练器材及科研器材;开展教练员和运动员间学习交流、对抗训练、开展外训开阔视野,实现“精管理、强训练、出人才”的战略目标,为国家输送优秀的举重、田径等项目后备人才。 |
新建全民健身步道23公里,为4个城市口袋公园配建体育设施,提升行政村健身设施,支持打造和美乡村示范点3个;丰富群众身边高质量品牌赛事供给,举办高品质赛事活动并给予赛事补助;支持一县三区开展4场社区运动会,把科学健身、运动促进健康送到群众身边。通过参加和举办三大球比赛,宣传和普及推广,扩大了校园体育覆盖面。购置举重、田径项目训练比赛服装、器材及科研设备,改善训练条件;开展教练员、运动员学习交流活动,提升了竞技水平。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新建健身步道 |
≥23公里 |
23公里 |
13 |
13 |
||||||||
| 支持体育公园、室内体育设施配建 |
≥4个 |
4个 |
3 |
3 |
||||||||||
| 支持建设和美乡村示范点体育设施 |
≥2个 |
3个 |
4 |
4 |
||||||||||
| 公益体育培训 |
≥3场 |
3场 |
2 |
1 |
||||||||||
| 县级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建设 |
≥4个 |
0个 |
3 |
0 |
接省局反馈,25年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建设标准将进行调整,为防止“买来就落伍”的情况,故而推迟到2026年进行。后续将抓紧项目的推进和完成。 |
|||||||||
| 举办体育品牌赛事活动(含汽车房车赛) |
≥8场 |
8场 |
2 |
2 |
||||||||||
| 主训基地(体校)重点项目青少年运动员规模 |
≥180人 |
210人 |
3 |
2 |
||||||||||
| 主训基地(体校)重点项目教练员数量 |
≥10人 |
11人 |
3 |
2 |
||||||||||
| 支持“三大球”推广普及项目点 |
≥6个 |
6个 |
5 |
5 |
||||||||||
| 质量指标 |
场地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3 |
3 |
|||||||||
| 赛事和活动完成率 |
≥85% |
85% |
3 |
3 |
||||||||||
| 时效指标 |
赛事和活动按进度完成及时率 |
≥90% |
90% |
3 |
3 |
|||||||||
| 成本指标 |
项目实施总成本 |
≤422.6万元 |
<422.6万元 |
3 |
3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吸引社会资本对体育领域投入的促进影响程度 |
明显 |
明显 |
10 |
9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全民健身、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影响程度 |
明显 |
明显 |
10 |
7 |
|||||||||
| 生态效益指标 |
该指标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可持续 影响指标 |
对群众参与健身的影响程度 |
明显 |
明显 |
10 |
9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健身人群、市级体校等受益主体满意度 |
≥90% |
90% |
10 |
10 |
||||||||
| 分总 |
100 |
86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视、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以及绩效自评扣分的情况,如没有请填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上级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各级巡视、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3.汇总区域绩效目标时,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